存證信函英文8大優點
存證信函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它具有特別的效力,諸如訴訟的原被告雙方,或是契約雙方的往來書面信件必須要用存證信函互相通知。 但由於它本身的特性,即不僅是如同掛號信函,僅僅在外觀上可以證明確實有通知到對方,但無法確認實質的內容為何。 存證信函在信件的內容上,由於有郵局的存本,更可以確認通知對方的內容為何,所以常被欲提出訴訟的當事人廣泛的運用。 所謂 存證信函 是指:依中華郵政公司(郵局)規定的方式書寫,郵局會保存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的文書。
存證信函是一種作為保存證據的較正式的文書,作為證明確實已向對方告知義務。 存證信函的功能在於「告知」對方,上法院訴訟前的一種「警示」的作用。 存證信函英文 另外,如果當初的存證信函跟收據都遺失的話,可以向櫃台詢問看看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能不能申請查閱或副本。 寄出存證信函後,寄件人自己也會有一份留存,如果連自己的這份都遺失的話,可以拿原始寄出的郵局函件執據(收據)申請查閱或申請副本。
存證信函英文: (一) 欠款催款 存證信函 範例
因為存證信函也可能被對方作為證據,所以不要有讓對方可以提告的內容出現,比如恐嚇字眼、謾罵,或是人格污辱。 紙本撰寫的存證信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