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貨檢舉詳細資料
對賣家來說,碰上「超商貨到付款」,總會擔心買家不取貨,得自行負擔運費、包裝損失,不過若是出言恐嚇,可就一點也不高明了。 如果有約定好繳款期限,賣方可依照民法第233條條提出給付遲延,甚至要求對方支付利息。 倘若商品已經寄出了對方卻沒給錢,則能要求不當得利返還。 此外,認為對方是抱有惡意故意給賣方帶來麻煩,就要評估是否涉及到刑法的詐欺問題了。 刑法只會懲罰故意犯罪,如果是不小心忘了取貨付款,或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可以證明買方是惡意找賣方的麻煩,賣方僅可依照民法上的規定來要求賠償運費。
【公告】『物流限制的黑名單』 近日有許多用戶詢問關於『物流限制的黑名單』相關判定條件,蝦小編在此做個說明。 只要用戶三次貨到未付款不取貨或超商取貨未取,就會列入黑名單喔! 只要用戶三次貨到未付款不取貨或超商取貨未取,就會列入 …
不取貨檢舉: 收到「網購未取貨」詐騙訊息怎麼辦?
從棄單、不取貨的行為來看,原則上,因為依照網購平台的營業規範,運費屬於營業成本之一,最終未取貨的商品也會被退回給賣家,對於賣家來說並不會有財產上的損失,因此,在刑法上通常難以構成違法。 但是,在少數的判決中,法院會做成買家違法的認定,像是買家故意惡整賣家,多筆下單都故意以棄單、不取單方式讓賣家有損失運費的情形。 惡意棄單是買家跟賣家成立契約、下了訂單,買家出貨以後卻又不領取貨物的舉動。 然而,不領取貨物只是讓物品放置在物流倉儲或是便利超商,對於賣家來說只是損失時間利益以及運費的成本,物品本身並不會因此而喪失任何效用,例如網購上衣不會放兩天就變成破布。
消保官何怡萱說,雖然消保法規定,網路購物有7日猶豫期,消費者通常不至於因退訂退貨而承擔刑事責任,但可能衍生的民事爭議、處理糾紛耗費的成本、或被賣家列入黑名單而拒絕往來等問題,對消費者而言也並非全無影響。 建議消費者下單前,應先查明賣家及商品資訊,確認需求再購買,才能買得開心又安心。 可以委任律師提告,提告也只有民事賠償問題,不會有罪。 不過筆者認為不太可能真的請律師(要告也是賣家自己告),畢竟委任律師的費用都動輒數萬起跳,只是要求一個商品的賠償金對賣方來說明顯不合。
不取貨檢舉: 蝦皮驚見「3劑小黃卡」強調真假難辨 警:已展開追查
如果對方故意避而不談,建議您可以試著報警提告詐欺罪(如果只是不小心不取貨或有其他突然不方便的理由也不該這樣故意搞失蹤)。 不取貨檢舉 儘管詐欺告不成,也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來請求買方賠償您的損失(該商品的價金+運費)。 如果是說要採取法律途徑並不能構成恐嚇,不過只是一兩次非惡意沒取貨,不會構成刑法上的罪,頂多只會要求賠償運費損失。 不過就筆者所知,如果只是單純一兩次的取或不付款,應該不會有人願意大費周章打這種官司來討回頂多幾百塊的運費損失。
前陣子開始把手邊一些東西轉售,發現蝦皮對於賣家其實沒什麼保障……… 雖然有私訊功能,但是買家只要裝傻不讀不回 … 都五星評價卻不取貨在蝦皮已經常態(他100多個五星真是不知道該講甚麼)⋯唉希望蝦皮可以重視,像Y … 向蝦皮檢舉對方也妹沒有用 也不能給對方評價 只能封鎖她了 … 感謝你再次回報,還真的搜尋不到他的帳號 只能從網址連結 … 而數據也顯示,台灣本島中,台東、花蓮、屏東的蝦皮用戶為最常超商不取貨 ;但是,退貨率則以都市地區較高,台北、新北、基隆、新竹市為四大最愛退貨城市。 網購訂貨不取及退貨一直是電商賣家的心頭之痛,根據尼爾森2015年的全球電子商務及新型 …
不取貨檢舉: 蝦皮拍賣推「買家取貨紀錄」,買家網購也要好信用 – [哈燒王 Hot3c]
跟人合租房子最怕遇到衛生習慣不佳的室友,日前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上發文,爆氣細數室友自私又沒禮貌的生活習慣,舉例說他提醒室友垃圾都已堆2、3個月,該丟一丟了,室友竟「講不聽不丟就是不丟」! 最後,他決定不願再忍耐,決定把房子退租,室友竟然還回說「為什麼不早講」。 是否惡意棄單只能看那位買方是否在過去有過多次的不取貨記錄來判別,如果您只是買方諸多交易紀錄中的其中一項未取貨,只能依照個案來判定。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為提供市民運動空間,斥資8000萬打造一座晴雨球場,卻遭到民眾惡搞破壞。 臉書粉專「員林市體育管理所」日前分享5張照片,顯示球場最近出現許多垃圾,包括隨地亂吐的檳榔汁、打火機和保險套,貼在牆上的公告也被撕毀,讓粉專小編無奈表示「難道,真要讓這樣的『離譜景象』,成為這舒適球場的『骯髒日常』嗎?」。
台中市法制局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一般網路購物,除生鮮食品、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等特殊商品外,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都可解約退貨。 至於網路購物退訂、退貨可能衍生運費負擔或商品整新費等問題,均屬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買賣雙方若有爭議,消費者可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處理。 不取貨檢舉 同樣地,收到商品前,也能取消訂單,而且無須說明理由,至於網路購物退訂、退貨可能衍生運費負擔或商品整新費等問題,均屬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買賣雙方若有爭議,消費者可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處理。
不取貨檢舉: 賣家揚言「不取貨告你」不想取、忘取貨有罪嗎?消保官這樣說
法制局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一般網路購物,除生鮮食品、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等特殊商品外,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都可解約退貨。 您可向衛生局檢舉 不取貨檢舉
另,您未取貨至多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因金額小,對方不會提告,無須過於擔心。 衣服、鞋子、電器或其他生活用品是不會因放置而影響效用的,但具有保存期限的物品,很有可能因為棄單行為而使得物品腐敗、過期,此時物品的效用就會喪失,就有可能構成毀損罪。 也有人貼出蝦皮官方規定,若買家逾期未取,商品會退回原寄件門市,不另外收取費用,蝦皮將會透過App推波賣家貨到門市,請於七日內攜帶證件前往取貨,若退回寄件門市超過七日仍未取,後續將被退到物流中心,此時商品寄回將會產生包裹運費。 詐騙集團怎麼可能真的敢跟你法院見,最終還是要騙你的錢,因此對方會高壓、懷柔政策並用,一方面說要告你,另一方面又建議民眾私下解決才不會對民眾造成信用問題。
您好,如果貨品是比較特殊或有時效性的東西(食物、代購商品),退貨後您也很難再轉手賣出,可以請求賣方支付貨品的全額。 另外,運費、包裝費,甚至您去寄件時可能耗費的車馬費也可以請求賠償。 法條上也沒有所謂的惡意棄單罪,也無法正民您是惡意。 狀況最嚴重也只有運費的負擔或商品價格,不會有刑事責任。 此外,縱使買家惡意棄單、不取貨的行為在刑法上難以被視為違法,但是買家這樣惡意的行為,賣家還是能夠依照民法第184條「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
不取貨檢舉: 蝦皮不取貨買家 – 看板 e-seller – 批踢踢實業坊
沒有惡意的話不會有任何刑事問題,即便提告求償也只會是賠償運費(最多是商品費用)上的損失。 真正提告的話會是由法院那邊發傳票來,賣家說得不能算數。 等確定收到法院通知後再來想下一步該怎麼做,在這之前不需要太擔心。
耶誕節與新年、農曆春節接續登場,買禮物送親朋好友或參加交換禮物活動,網購都是方便的管道,但網購賣家不明糾紛多。 1、登入蝦皮後點右下方的【聊聊】 ,點 選要檢舉的用戶後,請再點選帳號旁的『∨』選擇檢舉。 2、選擇檢舉原因、填寫檢舉理由,並在【佐證圖片】處點增加照片補充資料後點檢舉。
不取貨檢舉: 商品推薦
除非是很大筆的金額,否則不太會有賣家願意花這麼多心力來告。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不取貨檢舉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 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
因為刑法會懲罰故意犯罪,法官在審理時如果發現是同一人故意大量訂購,就會認為有故意犯罪的嫌疑,在實務上也曾有人因此被判刑的案例。 台中市府法制局近日接到消費者反映,因誤入一頁式網站購物,到貨前要求取消訂單,卻遭賣家傳訊揚言若不取貨會提告詐欺、背信及毀損,警告消費者不得拒收。 原po看了相當憂心,不知道是否真的要依照賣家所說的賠償100元,如果不賠償的話真的會被罰5000元嗎「真的很擔心妹妹被告」。
不取貨檢舉: ‧ 街上偷拍美背全裸正妹…「下面有亮點」 網友暴動:根本沒穿!
此文一出馬上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解答民法184條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因此賣家去告只能叫買家賠償100元,沒有任何徒刑,另外告的成本怎樣都超過100元。 購物平台蝦皮因為方便,加上又常有優惠活動,因此有廣大的使用者。 不過近日有網友分享,自己妹妹日前在蝦皮上下單,但因為上課太忙而忘記取貨,隔了幾天後賣家卻傳來了一封威嚇的訊息,寫著買家觸犯民法,會依法律追訴,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5000元,讓她嚇壞,很擔心妹妹真的被告。 近年網購蓬勃發展,民眾大熱天免上街,只要打開電腦、手機動手指,食衣住行育樂輕鬆搞定,不過也衍生新的消費糾紛。
- 倘若商品已經寄出了對方卻沒給錢,則能要求不當得利返還。
- 刑法只會懲罰故意犯罪,如果是不小心忘了取貨付款,或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可以證明買方是惡意找賣方的麻煩,賣方僅可依照民法上的規定來要求賠償運費。
- 法條上也沒有所謂的惡意棄單罪,也無法正民您是惡意。
- 建議消費者下單前,應先查明賣家及商品資訊,確認需求再購買,才能買得開心又安心。
- 如果有約定好繳款期限,賣方可依照民法第233條條提出給付遲延,甚至要求對方支付利息。
網路知名甜點陳耀訓麵包埠「紅土蛋黃酥」因搶購過於熱烈,導致搶購時須用上演唱會等級「售票系統」。 許多搶不到的網友上網抱怨高價轉賣黃牛眾多,認為店家刻意飢餓行銷「很失望」,甚至在Google評論上留下一星評論,也逼得陳耀訓出面道歉,解釋實在有不得已的苦衷。 若您已滿十八歲,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另外,照過往經驗,提告非常麻煩,不但有敗訴承擔訴訟費的風險,還要花很多時間跑法院。
不取貨檢舉: 買家棄單、不取貨,會構成毀損罪嗎?
如果跟賣場發生類似糾紛消費者甚至可以向消保會進行消費者申訴,或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諮詢。 不要取貨沒有關係的,如果對方還揚言要對您不利反而還可以提告對方恐嚇罪。 購買產品都有七天鑑賞期,您在這段期間內突然不想要、退訂都是被允許的。 【蝦皮拍賣】買家超商未取貨惡意棄標 大家一起提供黑名單~奇摩拍賣、露天拍賣也可提供喔! 不過最高法院的判例(最高法院47年度台非字第34號判例)認為只要 #物品喪失一部分或全部的效用 就符合這些定義,構成毀損罪。 夏天到了,「蟲蟲危機」也跟著出現,而大家最害怕的可能就是會亂飛的蟑螂了。
您可以留意一下賣方在蝦皮賣場上的公告是否有類似已經下訂單就無法取消的規定,如果被告了理論上也不會有刑事責任(除非您惡意訂了不取貨),最多也只會有金錢賠償問題。 這要看你們雙方當時的買賣是如何做約定的,如果是已經清楚表明沒錢不想買又還執意要求購買,原則上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如果是客製化商品,買了不方便做取消或退貨,恐怕就會要求您賠償對方損失,這部分僅是民事責任。
不取貨檢舉: 「網購未取貨」詐騙手法二、提出私下解決
超商取貨付款這項機制就給上班族們帶來很多方便,把大家最擔心的付款和收件問題都解決了。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因此,消費者下單後如無購買意願,可通知賣家解約,無須迫於賣家言語壓力,勉強取貨付款,讓自己承擔貨物瑕疵或遭詐騙的風險。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假如你喜歡這篇文章,別忘了定時追蹤Lawpartner的網站以及臉書粉絲專頁「律師談吉他」,我們將不定時更新更多法律議題、實用知識。
通常會行使這損害賠償請求權,大多都是牽扯到刑事責任,順道透過附帶民事訴訟將損失討回。 事實經過: 我在蝦皮上刊登代購商品,由於該商品有點冷門,都是接客人訂單才跟國外訂貨回臺。 不取貨檢舉 不取貨檢舉 不取貨檢舉 客人一開始用A帳號下單,由於該帳號取貨率低且評價顯示有多筆下單不取貨記錄,因此我回覆對方無法跟對方交易後取消該筆訂單。
耶誕節及年節將至,網購送禮是方便的管道,但網購賣家不明糾紛多。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近日接到消費者反映,因誤入一頁式網站購物,到貨前要求取消訂單,卻遭賣家傳訊揚言若不取貨會提告詐欺、背信及毀損,警告消費者不得拒收。 中市消保官表示,一般網路購物,消費者本有7日猶豫期,可於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表示,不良網購賣家會以提告詐欺、背信或毀損罪等似是而非的法律用語,迫使消費者取貨付款。
不取貨檢舉: 「網購未取貨」犯法嗎?
香港SEO服務由 Featured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