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官制6大伏位

如韓歆為司徒,因好直言,無所隱諱,光武帝不能容忍,把他免官,遣歸鄉里,並下詔責之。 其後歐陽歙、戴涉為大司徒,皆以罪下獄死。 在漢武帝之前,三公九卿制實際已有近代君主立憲的影子。

雖然都還有三公,也有九卿,也還聽得到太傅,太保之類的官名。 但西晉已經逐漸繼承並發展出了,尚書省、中書省及門下省。 這就是隋文帝所制三省六部的雛形了。 東漢時期增加了太傅、太保拜為上公。

國官制: 将军

忽必烈建國,正式建立中書省總理政務。 李璮亂後,殺王文統,以皇子真金為中書令。 此後,中書令均由皇太子兼領,成為虛銜。

  • 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咨询顾问并办理日常公务的内阁制。
  • 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
  • 從三省六部制的結構上來看,也無處不有着三公九卿制結構的影子。
  • 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
  • 南北朝改称寺,正副长官称卿、少卿。
  • 吴起曾教楚悼王“裁减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官,以奉选练之士”。

大王院掌管「部族軍民之政」,職權如同唐朝戶部。 「九品」指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級來區分人物高下。 「中正」是專職品評人物的中央官員;「品」即「品狀」;「官」即任官。 在此制下,所有未出仕 者或現任官吏,都由中央政府區分品級,作為任用及升遷標準。 這種選舉形式,雖與漢代的察舉有別,但實際上是繼承漢代的察舉而來。

國官制: 曹魏的地方政府

太尉一職的或置或廢,大都與征伐或時局有關。 如漢文帝三年,罷太尉官,歸屬丞相,這年五月就是由灌嬰率軍還擊匈奴的入侵。 以此為背景來看,大司馬替代太尉相對來説是比較容易的。 遼代以五京為中心,分其統治地區為五道:道設有節度使,道下有州、軍、縣,州設有刺史,縣設有縣令。 中書省(政事省),有中書令、大丞相、左右丞相、知中書省事、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等官。 北大王院、南大王院:各設大王、知大王院事以及太師、太保、司徒、司空。

這三都尉在漢時均屬光祿勛,曹魏卻是加官。 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皆第七品。 曹魏時均脫離光祿勛,改隸侍中,掌顧問應對。

國官制: 官制上古時期

漢末以至魏晉,征伐頻繁,戰事日增,故設立名目繁多的將軍稱號,即為雜號將軍,逐漸形成了一系列的將軍名號。 自秦以來皇權和相權就一直國家中央機構矛盾的焦點。 在漢武帝時,置尚書枱,宰相的權利向尚書枱轉移,東漢時這樣的轉移更甚,尚書枱位至宰相之上。 西晉雖承魏制,但相對於魏國改革漢代官制一樣,西晉在中央官制的變動上邁的步子則更大了。

例如魏的上郡有15个县,赵的代郡有36个县,韩的上党郡有17个县。 后来秦、楚、燕三国也效法三晋的郡县制度。 战国时,秦国的爵位比较特殊,商鞅曾分为二十级。

國官制: 曹魏官制

至於分地及上都、大都以外之路、府、州、縣的刑獄,則劃歸中書省所屬的刑部處理了。 漢代統領騎兵之將領,驍騎意為驍勇精悍之騎兵。 漢武帝時以李廣為驍騎將軍,率騎兵出擊匈奴,三國曹魏之秦朗曾任此職。 東漢末年,關東羣雄討伐董卓時,袁紹以曹操代理奮武將軍;沮授也曾在袁紹軍中任奮武將軍之職;呂布在殺董卓後,亦曾擔任此職。 與領軍同時置,由韓浩擔任護軍,掌禁衞軍。 重號將軍名稱,即安東將軍、安南將軍、安西將軍、安北將軍。

又有太子賓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輔義都尉、右部督等。 除上述軍政官外,另置諸號將軍授予領軍出征者。 因與東吳聯合抗曹,所以沒有征東將軍的名號。 沿置尚書台,置尚書僕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辦事,尚書郎唯有吏部、選曹、左選、右選、度支等,較曹魏簡略。

國官制: 官制官制简介

大司農改為為羲和,後更為納言;大理改為作士;太常改為秩宗;大鴻臚改為典樂;少府改為共工;還有,“光祿勳”等改為六監。 但這些僅僅都是 “託古改字”而已,同“託古改制”是不一樣的,換湯不換藥。 魏文帝定九品中正之法,於郡邑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由小中正品第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後呈上司徒:司徒再核後,再交由尚書選用。

國官制

蜀漢轄境有漢益州、涼州,三國之中得地最少。 蜀漢置司隸校尉,負責京城地方以及監察事務,與東漢制度不同。 國官制 後主建興七年(229年),東吳蜀漢相約預分天下,曹魏之兗、冀、並、涼四州分屬於蜀漢,也置刺史遙領。

國官制: 官制夏後之制

各掌率的官阶因其现任本职的高低而异。 王、诸将和六爵的属官名目,已知有六十余种。 上述九卿更名大多沒有影響到他們的職能,至於動機可能是語言變遷而尋求官名的準確。 無獨有偶,三公的名稱也有比較大的變化。 漢武帝更“太尉”為“大司馬”,漢成帝綏和元年時更“御史大夫”為“大司空”,漢哀帝建平二年,又改為“御史大夫”,漢哀帝時“丞相”更為“大司徒”。 丞相下設中尉、九卿(即:衛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並管理下屬各郡。

國官制

县令(县啬夫)有缺,令史可以代理。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 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 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到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起来,人口逐渐增多,因为郡地盘太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划分为若干小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地方组织。 这种郡统县的制度,也是三晋最先推行。

國官制: 蒙古汗國官制怯薛制

凡剥夺公权尚未复权,亏欠公款尚未清结,曾因赃私处罚有案,吸食鸦片或代用品者,均不得任为公务员。 简任职、荐任职公务员任用,由国民政府交铨叙部审查合格后分别任命;委任职公务员任用,由该长官送省审查合格后委任。 國官制 战国时期,各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专职官吏,如在关津要道、贸易中心设置关吏、津吏、市者、市掾;在重要河道水利处设置河丞等。

國官制

西漢時漢武帝廢太尉設大司馬,加於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衞將軍之上。 東漢光武帝又廢大司馬為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 東漢光武帝劉秀時削弱三公的權利,後來三公幾乎無實權只是榮譽的象徵。 東漢末年,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成為虛職,在三公之外另設大司馬,大司馬和大將軍均位在三公之上,如劉虞、權臣李傕。

國官制: 官制

東吳丞相設置於寶鼎元年(266年),一度分置為左丞相和右丞相。 曹丕稱帝後,尚書不再是丞相屬官,成為獨立的政務機關。 尚書省設尚書令一人,第三品,尚書左、右僕射各一人,第三品。

司州之外,沿漢制將所控制的幽涼兗冀並徐青豫八州析置為十一州,合司州為十二州。 設刺史(間改州牧),作為州的最高行政長官。 內地諸州刺史不加將軍號、無節,第三品,俗稱單車刺史(帶假節、持節、使持節銜的刺史出巡另備一車以載皇帝賜予的節)。

國官制: 丞相

将军原是春秋时晋国“六卿”的称号。 不过晋六卿是合军政于一身,不单是统兵官的专称。 國官制 原来春秋时的卿大夫不仅有统治的权力,而且有宗族和“私属”的军队亲自统率着。 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将,其职位仅次于相。

國官制: 官制封建社會官制

东、北、翼殿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和承宣、仆射、指使、参护、掌门、大旗手等侍从官及各典官。 当东王杨秀清集中军政大权时,掌管全国政务的不是天朝六官丞相,而是东殿六部尚书。 國官制 國官制 其每部十二人,组成了一个庞大的中央办事机构。

卿士寮下有三個事務官:司徒、司馬和司空,分別掌管農事、役徒徵發和營建。 太史寮是掌管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門。 西周宗教事務官與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1851年(咸丰元年)洪秀全称天王后,立四军师,即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封五军主将,统率侍卫、总制、监军及军帅以下宫。

國官制: 三國官制

三公九卿這一制度沿用約達800年,並從結構上影響三省六部制,並左右中國封建中央官制約達700年。 可以説,三公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了濃重的一筆。 辅弼周天子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 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

週末始有,漢朝時並不常置,金印紫綬,位次列於上卿。 漢末以後,將軍名號繁多,名稱素樸之前、後、左、右之類,遂漸廢棄。 位次列於九卿,高於其他臨時設置的雜號將軍。 春秋之晉國以卿大夫為軍將,遂有將軍之號。 自戰國以至秦漢,將軍皆主征伐,臨事而設,事畢而罷。 後漢以來,將軍成為軍隊常設統帥,地位日重。

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国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 国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 秦朝的国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 宋朝的中央機構在神宗元豐前後有很大的不同。 元豐以前,雖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虛設。

國官制: 三國人物

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 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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