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系統介紹
1.於本系統所遞送之電子書狀不具法律效力,相關書狀證據(含起訴狀、聲請狀等)仍須依法遞送法院,您所傳送之電子檔案僅供法院引用文字參考。 掌管全院所有電腦設備及網路系統之維護管理、安裝本院使用之應用系統,作業資料之管理,檔案之維護,並為全院電腦問題之諮詢中心。 司法院系統 勞動事件由法院專業法官審理、迅速解決爭議、減少訴訟障礙、便利尋求救濟、促進審判實效、即時權利保全為目標。
- 接著我們可以看到搜尋結果,有出現了3則判決,第1則是學運成員自訴江宜樺殺人罪的案件,並非我們這次要查詢的判決,第2、3則就分別是我們想查煽惑罪的二審、一審判決。
- 智審法自2008年7月1日施行以來,僅2011年、2014年微幅修正,隨著實務案例累積,司法院籌組「智審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先後18次會議,聽取審、檢、辯、學及關係機關各方意見,綜合學理與實務運作,並參考國外立法例,全面通盤檢討並做制度性變革。
- 司法院為辦理111年學者申請轉任法官遴選作業需要,公告111年學者申請轉任法官人員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機關內職員、各界陳述意見。
- 本系統僅供參考,倘個案中有重要之量刑因子未收錄於本系統,仍請斟酌個案情節,妥適量刑。
-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免費諮詢服務。
- 由司法院政風處派員兼任,掌管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由司法院政風處派員兼任,掌管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由司法院人事處派員兼任,掌管職員任免、遷調事項、獎懲案之擬議、考核、考績、退休、撫恤俸給待遇、訓練進修、差假管理、人事資料之管理以及有關員工福利、公保、健保、互助、文康活動等事項。 下設民事紀錄科、刑事紀錄科、文書科、總務科、研考科、訴訟輔導科、法警室,置書記官三人、錄事一人、執達員一人、法警二人、法官助理一人,公別掌管審判紀錄、非訟、公認證、提存、文書、庶務、財務管理,工作管制考核與業務之研究發展、訴訟輔導、人犯戒護與警衛等業務。 置法官三人(其中一人兼院長),辦理民事庭、刑事庭、交通法庭、少年法庭、家事法庭、簡易庭之審判事務,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院系統: 行政
為將智財案件集中審理,修法引進審理計畫制度、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引進查證制度與專家證人制度;紛爭解決一次性、避免裁判歧異,建立司法與行政資訊交流制度、技審官報告書更公開透明,並增進科技設備審理、司法E化升級、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等,讓被害人更能積極捍衛權益,修正「更正再抗辯」制度及「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等規定,以解決實務爭議。 除了司法院系統之外,尚有Lawsnote、法源法律網等網站,也是不錯,不過這些網站的資料也是從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去抓,不過有整合了刑事案件的「起訴書」,便利性滿好的。 不過這兩個網站需要付費才能享有完整功能,倒是不建議民眾因此付費,用司法院的網頁查詢就夠了。 司法院為辦理111年學者申請轉任法官遴選作業需要,公告111年學者申請轉任法官人員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機關內職員、各界陳述意見。 司法院過去的查詢系統很差,很不方便使用,不過近年改版後進步很多,已接近Google搜尋的功能。 ●請點選【聯合服務中心】,進入網頁後,可了解各項司法行政事務及訴訟輔導資訊,網頁下方有各法院的官網路口及服務電話,請多加利用。
法院判決書依法須公開(除了家事、妨害性自主、部分親屬間涉訟案件外),所以大部分案件的判決,可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查到。 不過要注意的是,調解、和解筆錄並不會公開,所以若案件並未交由法官以裁判結案,則無法查詢到。 法學資料檢索為線上法學資料庫,提供司法院主管法規、審判相關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查詢、簡易案件查詢、公示催告程序專區之資訊檢索服務。 進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會看到上面有許多欄位,我們選擇「裁判書查詢」。 司法院系統 而如果是「易字」案件,例如民事訴訟標的金額不逾50萬元的案件,則選則「簡易案件查詢」。
司法院系統: 民事刑事行政
司法院表示,為使新法順利運作,未來仍會持續舉辦各項智慧財產訴訟研習課程,並加強營業秘密、國安營業秘密訴訟保護等專業研習,強化法官的專業知識養成;並藉由各級法院設立辦理智慧財產專庭,以及智商法院智慧財產法庭實施民刑分流制度,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的訴訟制度,並強化台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司法院112年律師轉任法官公開甄試及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自112年2月6日起至112年3月6日止受理申請,請至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免費諮詢服務。 至於其他網站,例如什麼「104法律網」、「LawsQ」就不要去用了,資訊不完整、格式很亂,而且內容插很多廣告,其實只是撈司法院資料出來賺廣告費用的,不建議。
本系統係以統計迴歸方法分析實務判決資料後,依焦點團體建議及調整量刑因子及影響力大小製作而成。 本系統僅供參考,倘個案中有重要之量刑因子未收錄於本系統,仍請斟酌個案情節,妥適量刑。 法定刑包括死刑及無期徒刑之罪者,囿於死刑及無期徒刑無法數值化,故不在本系統建議範圍內,仍請依個案具體情節,適切量刑。 3.於101年9月前未申請電子筆錄調閱系統帳號之律師,請申請新帳號以使用本系統,如另需調閱電子筆錄者,請至該系統另行申請。 2.於101年9月前已有電子筆錄調閱系統帳號之律師,可直接使用電子筆錄調閱系統帳號密碼登入本系統,不需重新申請新帳號。
司法院系統: 司法公告查詢
接著我們可以看到搜尋結果,有出現了3則判決,第1則是學運成員自訴江宜樺殺人罪的案件,並非我們這次要查詢的判決,第2、3則就分別是我們想查煽惑罪的二審、一審判決。 司法院系統 接著可以看到像Google一樣的搜尋框,可輸入案件的案號、當事人姓名或案件的關鍵字,然後按「送出查詢」。 大法庭已於108年7月4日施行,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
智審法自2008年7月1日施行以來,僅2011年、2014年微幅修正,隨著實務案例累積,司法院籌組「智審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先後18次會議,聽取審、檢、辯、學及關係機關各方意見,綜合學理與實務運作,並參考國外立法例,全面通盤檢討並做制度性變革。 司法院表示,本次三讀通過的條文共77條,規範密度較現行法僅41條大幅增加,是《智審法》施行14年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修正後讓營業秘密的保護更完備,使護國群山安穩發展。 我們舉個例,假如我們要查319學運攻占行政院,關於「煽惑罪」的法院刑事判決,我們不知道案號,也不記得被告名字,但我們可以試著在搜尋框輸入已知的關鍵字,例如輸入「煽惑 刑事 行政院 學運 江宜樺」,然後點選查詢。 督促程序部分修正條文已於104年7月3日生效,依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2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應釋明之。 為因應此項修正,本作業平台已完成建置夾帶「釋明請求之證據」檔案功能,以供聲請人於聲請時檢附相關釋明文件。 司法院系統 此外,增訂營業秘密卷證去識別化之代號或代稱、卷證資訊獲知權及修正秘密保持命令制度,以保護營業秘密卷證內容;並將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改採非告訴乃論,提高刑責;另引進境外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以落實營業秘密訴訟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