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課程查詢介紹
為鼓勵本系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系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學校開設的課程為通識課程,共分為中國語文、外國語文、人文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通識,同學可在通識課程地圖的課程架構中一探究竟,也可利用核心能力蒐尋的功能找到相關課程。 為培養宏觀視野,本校學生應具備8項核心能力,期許學生透過通識課程、專業課程及活動等方式,達成宏觀核心能力的培養。 避免影響系統正常運作,勿使用外掛程式選課,一經監控發現,IP 將被鎖定,造成權益損失請學生自行負責。
必修科目須修習本系或本系老師所開之課程不得至外系修習,特殊情況無法於本系修習或本系老師所開之必修課程者,須經主任簽名同意後,方可至他系修習他系或他系老師所開之相同課名與學分數之課程作為代替。 各系選修學分至少應達該系畢業總學分的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選修本系或外系之課程,該學生所屬之系所應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 政大課程查詢 學生因修習學程、輔系、雙主修而修得之課程,其學分亦包含於選修學分數內,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當你正為未來迷茫時,可以進到職涯發展,利用職涯診斷平台的測驗找方向。
政大課程查詢: 研究所熱搜頻道
學士班學生必需於取得本學程資格後次一學年度取得學士學位並經本系碩士班入學考試錄取,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始得適用本法學分抵免之規定。 政大課程查詢 修科目單學期課程,修習全學年上學期科目學分數逾規定上限時,依本表所訂該科目學分數採計學分,修習該科目下學期課程亦計入本系選修學分計算。 本校推廣教育班之開設,除校內各單位外,另有公企中心(位於台北市金華街)開設多種學分班及非學分班課程,提供社會人士修習。 提供單一學期/全部學期、單一關鍵字/多關鍵字查詢之課程檢索功能,所輸入關鍵字,將對應課表相關內容進行比對查詢。 3、詢問開課科系是否同意開放選課並於畢業前補修尚未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亦可採用校際選課方式修課,但不列為畢業學分)。 政大課程查詢 惟上述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課程、教育實踐課程科目超修科目之學分數,得採計為選修科目之學分數計算。
大學部除一般基本課程之外,對於相關專業科目亦不斷加強,務求畢業學生具備高度專業能力,以應付瞬息萬變的金融環境。 專業課程包括選擇權、投資銀行、國際匯兌實務、金融控股公司的組織與策略、期貨、產業經濟理論與分析、投資組合與風險管理、銀行行銷等;配合金融環境之發展,我國正積極推動金融國際化,本系未來將加強國際金融有關課程,並進一步推動與金融機構之交流與合作,培育國際金融與金融機構管理人才。 根據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甄選暨課程修習辦法第九條規定,本校非師資生經本中心同意後得修習本校所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可修習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學課程、教育實踐課程及教育專業選修課程,但不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與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5、抵免學分,依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甄選暨課程修習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視申請者之資格所對應得抵免之學分數比例內辦理,惟本校師資生應屆畢業錄取本校碩、博班,移轉相同類科師資生資格於本校繼續修習相同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得全數辦理抵免。 1、學生選課可進入政大首頁 → 全校課程查詢 → 教育學院 → 學士班 政大課程查詢 → 師資培育中心,查詢本中心開課情況。 為有效整合本校服務學習相關資源,於98學年度規劃「政大服務學習推動委員會」相關設置辦法,持續完備「服務學習推動委員會」之人員組織,定位為正式單位,負責校內服務學習計畫之統籌與分工。
政大課程查詢: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
三階查詢方式,必須先指定第一階資料才能指定第二階資料、指定第二階資料才能指定第三階資料,第二階和第三階不一定要指定喔。
師培學生必須修畢教育學程26學分並符合專門科目學分認定標準,方得辦理初檢。 2、本校專門課程表所列適合培育學系所請前往本中心網站/專門科目/認定科別/108學年度起(含108學年度)之各科專門科目表查詢,或請至本中心詢問之。 政大課程查詢 教育基礎課程有四科,教育概論、教育心理學、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畢業需至少修畢4學分,修畢一科教育基礎課程並及格,方可修習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課程(上下學期)。
政大課程查詢: 學士班
從這裡還可以進入全人發展系統,看看過去在學校中累積的學習經驗檔案,以及瀏覽就業求職網址瞭解職場動態。 系所為學生規劃的課程,在課程規劃架構、課程地圖中可以一目了然,也可以查詢每筆課程歷年開課的資訊及課程大綱。 服務學習將「服務」與「學習」的目標視為同樣重要,其前身來自於志願精神的根基,而志願與強制有所不同,意指主動提供服務且不計酬勞,志願服務指的就是自願提供不計酬勞的服務,以增加民間各種社會福祉的力量。
3、取得證書資格:修畢規定應修習之教育學分至少二十六學分(含完成10小時實地學習認證)、任教專門科目學分(可參考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各專門科目表)並取得畢業資格,經初檢認定通過。 2、是故本校教務處決議自93級起之學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應依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予以同時認定為該系1/4選修畢業學分內計算之,由各系所依相關規定自行採計之,但仍應符合政大學則規定。 若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應於新學期選課後一週內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審核同意方得加修,至多不得超過兩科、四學分(如有三學分之課程得以五學分計),且仍應修足教育學程修業期程。
政大課程查詢: 「課程查詢」功能說明:
如有需要協助的地方,歡迎與 Moodle 諮詢團隊聯絡,來信請提供「學號、姓名、教師姓名、課程名稱及課程代碼」,以加速處理速度。 課程地圖的系統會呈現的你的核心能力成績單(校及系所),你可以看到自己的能力分布,也可以和系上同學的平均值比較,以協助你提早規劃能力的養成計畫。 若從系本位出發,則可在本系專業課程地圖底下看到系所為學生設定的核心能力,以及每一項核心能力的基本能力指標。 「服務學習」此一名詞的出現,可究其根源追溯至19世紀末及20世紀初,當時的杜威便是服務學習的提倡者,他認為學生如能參與社區服務,從做中學,將服務融入他們的學科學程,他們將更能有效地學習並成為更好的公民。 政大校園依山傍水,內有醉夢溪穿越,外有景美溪圍繞,風景秀麗,好山好水,是一個兼具研究與求學的人文學術殿堂。
政大自95學年度起,擬定了「政大服務學習與實踐課程實施辦法」,開始實施服務學習教育,開設服務學習課程供95級入學學生修習,該課程性質為必修、零學分,95級入學之同學至畢業前之在學期間,必須修滿兩門服務學習課程始能畢業。 依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地學習實施辦法規定,108學年度起修讀本中心師資培育課程之學生,於修讀教育學程期間,必須完成至少10小時取得實地學習服務證明,始能領取「國立政治大學中等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成績證明」。 其學分抵免依第十三條第二、三款第三目之規定,非師資生在校期間按學校教育學程修習相關規定,修習本校所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經甄試通過為師資生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抵免學分數以各類科師資培育學程專業科目應修學分數之四分之一為上限。 政大課程查詢 3、本中心課程修業年限至少為二學年(申請加階段或已申請抵免者不在此限),至少應修習26學分,可列入大學部本科系畢業學分之選修學分內計算之,由各系所依相關規定自行採認之,且需繳學分費(每學分1020元,依據教育學院學分收費標準調漲)。
政大課程查詢: 教育學院二十週年院慶 李蔡彥校長期許各界校友們持續支持教育發展
關於重要選課訊息,請上政大首頁-行政組織-教務處-相關連結-選課訊息查詢,有許多相關選課方法、選課日程表以及課程資訊。 只要關鍵字在科目代碼、科目名稱、教師姓名、學分數、開課單位、課程屬性、備註/異動資訊有出現,皆會顯示在查詢結果上喔。 係指已修畢一門任教學科(領域、群科)教育專門課程,擬修習(或同時修習)其他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 4、若確定無法補足未來欲認定之專門科目學分,請儘速選擇其它學科之專門科目,並於畢業前補足專門科目學分。 5、本中心所開設之課程代碼皆為「109」開頭,若所修習之課程為合開課程時,請再次確認所選課程之代碼是否為「109」開頭,否則學分將不予採認。
1、申請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學科之專門課程科目認定者,應修畢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所規定之學分數,並須為本校專門課程表所列適合培育學系所,或具備適合培育學系所輔系或雙主修資格,另外,擬申請加階段登記者,亦須具備上述資格。 根據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甄選暨課程修習辦法第九條,本中心課程修業期程至少為二學年(即四學期,應有修習教育學程課程事實且不包含寒、暑修)。 為厚植政大校園服務學習之風氣,將於政大書院規劃相關服務學習推廣活動,從大一開始培養學生服務學習之精神,引導學生從事志願服務活動。 另外,學校亦擬引導目前之導師制度與服務學習互相結合,以鼓勵學生將專業知識與社區服務進行連結,創造更多元的想像空間並增進服務成效。 2、初檢說明會:約於每學年下學期三或四月份舉行(請密切注意本中心公告日期,申請實習及報考教師資格檢定者,應出席該說明會)。
政大課程查詢: 教育系師資生辦理教師初檢事宜
本中心於學期初會調查並公告鄰近合作學校可提供實地學習之機會,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政大師培中心教程學會Facebook或以學校E-MAIL傳送。 教育實踐課程有五科,分科/分領域 (群科) 教材教法、分科/分領域 (群科) 教學實習(分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為必修,須先修習教材教法再修習教學實習,且須與任教科目相同)、教育議題專題、教學媒體與運用、多元文化教育與實踐,畢業需至少修畢8學分。 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國合長、教學發展中心主任、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政大書院執行長為當然委員。 應於在校期間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修習,得依其申請修習專門課程時,本校報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實施之專門課程為認定依據,以確認修習之專門課程版本;如未向本校提出申請並自行修習其他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者,應以提出申請認定專門課程年度,本校報經教育部核定實施之專門課程為認定依據。 ※例如:「多元文化教育與實踐」課程,雖同為「教育學分」與「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專門科目」之群修課程,但如師培生修習此課程,不可同時採認於兩課程中,因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專門課程科目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名稱以不得相同或相似為原則,並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服務學習是合併社區服務和教室學習,以結合二者產生比任何一項學習的總合還大的整體,服務因為扣緊課程被增進,學習在社區實際生活情境經驗與應用中被加深,學生也在課程當中被要求沉思、反省他們服務的意義、評鑑其關聯性與其影響。 單位簡介: 本校自民國 16 年(西元1927年)創立,民國 43 年在台復校, 迄今歷經 92 年,其間雖經改制、遷校,但始終秉持和諧、自主、均衡、卓越之創校宗旨,不斷精進教學 及學術研究,以期配合國家建設、社會發展的需要, 培育優秀人才。 我的追蹤清單顯示當學期加入追蹤的科目資訊,以科目代碼連結可檢視課程更多資訊,以教師姓名連結可檢視前一學期之教師評鑑資訊。 只要關鍵字在科目代碼、科目名稱、教師姓名、學分數、開課單位、課程屬性、備註/異動資訊有出現,皆會顯示出來。 「行動政大」App,讓您透過手機或平板即時取得校園重要訊息、校務系統服務以及生活資訊等,政大就在您手邊。
政大課程查詢: 課程表
除了統籌校內服務學習資源外,落實推動服務學習,結合「專業知能」與「實踐參與」,以「反思」、「互惠」之服務學習內涵為核心理念,作為政大服務學習的重要精神。 進一步持續並深耕服務學習教育,校內外教學研究與親身參與之服務學習,增加學生專業智能與社會關懷之聯結,並刺激反思與批判能力,達到服務學習為實踐全人教育之方式。 6、105學年度起,欲取得職校科別之專門科目(應用外語科─日文組、應用外語科─英文組、家政群)任教資格,應依規定完成18小時之業界實習,並經專門科目召集系所及本中心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門知能。 5、申請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學科之專門課程科目認定者,應修畢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所規定之學分數。 4、領取證書時間:配合教師資格初檢作業及學期結束時間,於當年七或八月份本人親自至師資培育中心簽領(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1、申請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學科之專門課程科目認定者,應修畢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所規定之學分數,並須為本校專門課程表所列適合培育學系所,或具備適合培育學系所輔系或雙主修資格,另外,擬申請加階段登記者,亦須具備上述資格。
- 本中心於學期初會調查並公告鄰近合作學校可提供實地學習之機會,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政大師培中心教程學會Facebook或以學校E-MAIL傳送。
- 3、詢問開課科系是否同意開放選課並於畢業前補修尚未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亦可採用校際選課方式修課,但不列為畢業學分)。
- 4、若確定無法補足未來欲認定之專門科目學分,請儘速選擇其它學科之專門科目,並於畢業前補足專門科目學分。
- 只要關鍵字在科目代碼、科目名稱、教師姓名、學分數、開課單位、課程屬性、備註/異動資訊有出現,皆會顯示在查詢結果上喔。
選課期間,同學可於網路選課系統查詢選課結果,查詢路徑為:政大首頁/相關 連結/選課系統/選課結果查詢或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資訊系統/學生資 訊系統/學術服務/選課服務。 ※欲申請者請至本中心網站/課程組/表格下載/修習其他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申請表,下載填寫。 另依技職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請保留服務證明、投保證明、薪資單等證明文件,以備甄選學校認定。 分科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課程為一學年共4學分(上下各2學分)的課程,未修習教育基礎課程一科或已修習但未及格者,不得修習此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 教育方法學課程有七科,教學原理、班級經營、學習評量、課程發展與設計、輔導原理與實務、特殊教育導論、創造思考與批判思考教學,畢業需至少修畢8學分。 4、修習本中心課程之學分每學期至少兩學分,最高上限以八〜九學分為原則,若有特殊情況,應於新學期選課後一週內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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