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反詳細攻略
上述公司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僱員的工資,涉及款額約十二萬七千元。 另外,該公司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有關僱員,涉及款額約十一萬四千元。 上述罪行是在該公司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董事被檢控及定罪。
董事經選任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其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 董事會之決議,違反前項規定,致公司受損害時,參與決議之董事,對於公司負賠償之責;但經表示異議之董事,有記錄或書面聲明可證者,免其責任。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 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者,應載明於章程,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符合證券主管機關依公司規模、股東人數與結構及其他必要情況所定之條件者,應於章程載明採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
公司違反: 公司員工旅遊強迫「請特休、扣薪水」有違法嗎?勞權達人給出正解!
董事係於上屆董事任期屆滿前改選,並經決議自任期屆滿時解任者,其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之改選得於任期屆滿前為之,不受前項之限制。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 四、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技術抵繳股款者,其姓名及其財產、技術之種類、數量、價格或估價之標準及公司核給之股數。 代收股款之銀行或郵局,對於代收之股款,有證明其已收金額之義務,其證明之已收金額,即認為已收股款之金額。 公司違反 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 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五年。
公司之經營有違反法令受勒令歇業處分確定者,應由處分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前項業務之許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應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公司違反 因此,當雇主賠償受害人或家屬之後,可以就賠償的金額,向員工求償。 除了造成公司內部的損害,另外一種情形,是員工造成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受損。 員工執行職務時,雇主在法律上有管理監督的責任,因此,一旦員工違法侵害其他人的權利,雇主原則上必須連帶賠償。
公司違反: 員工犯錯,如何訂定懲處規定才合法?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 股東得以書面契約約定共同行使股東表決權之方式,亦得成立股東表決權信託,由受託人依書面信託契約之約定行使其股東表決權。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公司違反: ( 特別懲戒權
二、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事項,第十二款受託人之名稱,第十五款、第十六款之發行擔保及保證、第十八款之轉換及第十九款之可認購事項。 其因此所發生之損害,公司負責人對公司及應募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董事會應將其所造具之各項表冊,提出於股東常會請求承認,經股東常會承認後,董事會應將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決議,分發各股東。 董事會所造具之各項表冊與監察人之報告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十日前,備置於本公司,股東得隨時查閱,並得偕同其所委託之律師或會計師查閱。
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第一次發行股份募足後,逾三個月而股款尚未繳足,或已繳納而發起人不於二個月內召集創立會者,認股人得撤回其所認之股。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修改章程準用之;第三百十六條之規定,於前項公司不設立之決議準用之。
公司違反: 上市委員會批評辰興發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86)違反《上市規則》,並譴責該公司數名現任董事違反《董事承諾》
公司發行公司債之申請經核准後,董事會應於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備就公司債應募書,附載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事項,加記核准之證券管理機關與年、月、日、文號,並同時將其公告,開始募集。 但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一款之財務報表,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款之約定事項,第十五款及第十六款之證明文件,第二十款之議事錄等事項,得免予公告。 公司依前條第二項私募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應經第二百四十六條董事會之決議,並經股東會決議。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得以章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查閱、抄錄、複製或未令股務代理機構提供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辦事處代表人缺位或辦事處他遷不明時,主管機關得依職權限期令外國公司指派或辦理所在地變更;屆期仍不指派或辦理變更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辦事處之登記。 外國公司因無意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營業,未經申請分公司登記而派其代表人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辦事處者,應申請主管機關登記。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後,無意在中華民國境內繼續營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止分公司登記。 從屬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者,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造具其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報告書,載明相互間之法律行為、資金往來及損益情形。 前項債權無論有無別除權或優先權,於從屬公司依破產法之規定為破產或和解,或依本法之規定為重整或特別清算時,應次於從屬公司之其他債權受清償。 控制公司使從屬公司為前條第一項之經營,致他從屬公司受有利益,受有利益之該他從屬公司於其所受利益限度內,就控制公司依前條規定應負之賠償,負連帶責任。
公司違反: 上市委員會譴責雅天妮中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89)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 、13.10及2.13( 條及譴責謝超群先生;葉英琴女士;何沛賢女士及謝海輝先生違反各自以《上市規則》附錄五B表格所載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承諾》所載的責任
此外,當公司註冊成立後,本處會在「公司註冊證明書」夾附「遵從《公司條例》及《商業登記條例》」資料小冊子,提醒公司、董事及其他負責人須履行法律責任。 該公司因相關董事的行為失當,導致其有關投資事項屢次觸犯《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條文。 聯交所非常關注相關董事未能採取行動確保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尤其是在已經知悉該公司認購理財產品違反了《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條文後,仍繼續明知故犯,可見相關董事漠視遵守《上市規則》。 清算人應造具公司業務及財產狀況之調查書、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提交債權人會議,並就清算實行之方針與預定事項,陳述其意見。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外國公司名稱。
常見的情形例如客運、貨運司機過失撞傷、撞死其他用路人,或是也有公寓大廈管理顧問公司的員工故意侵吞住戶的管理費,造成住戶損害的案例。 被害人或家屬雖然多會同時向肇事員工及公司請求連帶賠償,但判決確定或調解成立後,通常會先直接找財力比較雄厚的公司求償。 附帶一提,勞雇雙方在事發當下,透過私下簽和解書、自白書、悔過書等各種名目的文件來解決爭執,也算常見,但可能要特別注意其中的「懲罰性違約金」。 公司違反 相較於公司實際損失可能有相關數據、發票傳票等單據,可以證明損失金額的高低;懲罰性違約金則是造成損害後要另外付一筆錢作為懲罰,因此金額是由雙方約定、依約遵循。 不過,當約定的金額過高,員工也可以請求法院酌減,法院會斟酌公司實際受到的損害、支出的成本、員工違法行為的獲利、雙方的社經地位等等綜合判斷,如果懲罰性違約金確實過高,就會酌減金額。
公司違反: 員工犯錯,懲罰如何訂定才合法?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競爭事務委員會可酌情決定哪些與違反競爭守則有關的投訴值得調查。 本系統提供查詢之「裁處資訊」係由本署環境督察總隊「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彙集各級環保機關針對列管中事業所執行具罰鍰之裁處資訊。
- 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項、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七十二條及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時,準用之。
-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三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 其合併之決議,不適用第三百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有關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 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該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該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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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工作中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公司損害,可能涉及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 清算人有數人時,得推定一人或數人代表公司,如未推定時,各有對於第三人代表公司之權。
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或其他法律規定收買自己之股份轉讓於員工者,得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 經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之股份,其轉讓及設質,應向公司辦理或以帳簿劃撥方式為之,不適用第一百六十四條及民法第九百零八條之規定。 公司設立後,為改善財務結構或回復正常營運,而參與政府專案核定之紓困方案時,得發行新股轉讓於政府,作為接受政府財務上協助之對價;其發行程序不受本法有關發行新股規定之限制,其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司印製股票者,依第一項規定將已發行之票面金額股全數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時,已發行之票面金額股之每股金額,自轉換基準日起,視為無記載。 發起人違反前項準用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五項規定,或違反前項準用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各款應於證券管理機關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招募之。
公司違反: 員工犯錯造成公司損失,雇主如何求償?
出席股東不足前條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或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公司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於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之範圍內,收買其股份;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公司得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將已發行之票面金額股全數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其於轉換前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提列之資本公積,應全數轉為資本。
一、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除依重整計畫處理,移轉重整後之公司承受者外,其請求權消滅;未申報之債權亦同。 重整計畫未得關係人會議有表決權各組之可決時,重整監督人應即報告法院,法院得依公正合理之原則,指示變更方針,命關係人會議在一個月內再予審查。 前項法院認可之重整計畫,對於公司及關係人均有拘束力,其所載之給付義務,適於為強制執行之標的者,並得逕予強制執行。 重整債權人,應提出足資證明其權利存在之文件,向重整監督人申報,經申報者,其時效中斷;未經申報者,不得依重整程序受清償。 六、公司最近一年度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所編造之表冊;聲請日期已逾年度開始六個月者,應另送上半年之資產負債表。
公司違反: 員工請病假,雇主可以扣薪嗎?3重點讓你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四項規定,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或抬高價格抵償債務或抑低價格出售時,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超過半數者,他公司亦不得將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收買或收為質物。 公司依前項但書、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收回或收買之股份,應於六個月內,按市價將其出售,屆期未經出售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公司除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七條規定外,不得自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 但於股東清算或受破產之宣告時,得按市價收回其股份,抵償其於清算或破產宣告前結欠公司之債務。 前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
公司違反: 上市委員會譴責雅天妮中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89)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 、13.10及2.13( 條及譴責謝超群先生;葉英琴女士;何沛賢女士及謝海輝先生違反各自以《上市規則》附錄五B表格所載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承諾》所載的責任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 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 員工工作中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公司損害,可能涉及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連續妨礙、拒絕或規避者,並按次連續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清算人應於清算完結後十五日內,造具結算表冊,送交各股東,請求其承認,如股東不於一個月內提出異議,即視為承認;但清算人有不法行為時,不在此限。 股東因執行業務所代墊之款項,得向公司請求償還,並支付墊款之利息;如係負擔債務,而其債務尚未到期者,得請求提供相當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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