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申訴範例8大著數

魏姓男子在高速公路飆以時速173公里狂飆,被罰8000元並吊照3個月。 他向彰化地院打起行政訴訟,辯稱因為腹痛難耐才加速找廁所,最後仍晚了一步而「拉」在車上,有洗車單為證,希望撤銷罰單。 違規停車方面,如認為被舉發地點的標線、標識設置不合規定,都可申訴。 被拖吊前未聽到鳴笛警示,或者趕回時車還沒上架仍被拖走,如申訴成功,至少可省移置及保管費。 收到紅色罰單,第一時間民眾都會想知道,到底違規在哪,萬一自認沒疏忽,想要申訴,恐怕得花上不少時間。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第三步驟:請於當日至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收取驗證信,逾時將失效。 本驗證信內容附有「線上申辦陳述交通違規案件超連結」,請點選該連結,填妥申辦必填資料確認送出後,才完成申請。 依「檢舉交通違規聲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並無要求使用「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只要檢舉資料具體明確即可. 但若是檢舉超速,通常會因「欠缺具有公證力的儀器」,難以受理。 二、警方不會因為申訴人填寫「請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的合格證明」,就請檢舉人到案說明。 蔡皇其說,不管是申訴或是打行政訴訟,舉證都非常的重要,而舉證的方式也不侷限於拍照,例如在被拍到超速時,可以回到現場量告示牌與測速機的距離,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請求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甚至是請求警察提供密錄器內容,都是舉證的方法。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申訴成功異議書大公開,供大家參考運用!

又自北上256.1公里至252公里無五0公里標誌,對於穿越民雄市區道路部份,是否可排除限速五0公里之外? 此等相互矛盾部份,顯示若依行政機關各行政規則律所訂各項速限標準,對於全國數以萬計主要各道路條件不同之速限,若未能適時佐以速限標誌告知,任何用路人僅能做到對一般省道限速七十公里遵守,而不易做到對省道例外速限之完全熟知、瞭解,並適時因應減速以符合速限免於受罰。 (三) 嘉義區監理所於九十二年◎月◎◎日以九十二年嘉監裁字第◎◎◎◎◎號函(詳證五),依原舉發單位覆稱理由:「該路段在二五二公里處附近設有限速五0公里標誌(南下),本案違規事實明確」,裁決本人需接受處罰,本人認為貴所未查明事實損及個人權益提出異議。 闖紅燈、超速、違停、酒駕申訴技巧一次看罰單申訴分為「網路申訴」與「應到案處所申訴」兩個方式,需要準備的文件有:違規罰單正本或掃描本、單據後方照片正本或影本、採證照片與陳訴書。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小美因酒駕撞到路邊停放的車,此時她可就正當行政程序方向著手,所謂的正當行政程序即警察在進行酒測前必須先告知相關法律規定,或者當時的酒測器是否經過校正等等。 淡水警分局今日也致電向朱男鄭重道歉,並將分局的處置作為向朱男解釋,朱男雖覺得行政效率不佳,但看在警方平時維持治安也實屬不易,因此對分局釋出善意表示諒解。 淡水警分局承諾,將會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及落實違規舉發單審核機制。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收到罰單如何申訴?

潘懷宗表示,申訴成功案例多,主要是因交警開出的烏龍罰單很多。 林先生去年收到一張國道超速罰單,但照片中違規車輛車牌應是VG,但告發單卻誤植為YG,由於反映遭碰壁,林先生只好轉向監理單位申訴。 台北市今年一月至八月交通罰單申訴案超過一萬件,最大宗申訴理由是「違規事實不符」,由於確實有員警烏龍開單,加上裁決所從寬認定,根據往年經驗,平均約有三成罰單可獲「平反」免罰。 (六) 以目前省道之分屬不同道路主管機關,部份機關在實施道路行車速限取締行政作為,已採在測速照相地點前,明顯設置如「前有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等語之標誌,並在標誌上方或附近加入速限公里值等資訊供人民參考。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一、本系統乃提昇本局為民服務為目的,您所反映的事項已確認其正確性,如有編造、捏造、偽造或明知非事實者,致影響機關單位或他人權益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4.提醒民眾,行政訴訟應於收受裁決書後法定30日不變期間向法院提起,上述30日不變期間不因提起申訴而得以順延,另未提起申訴亦得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來賓阿祥分享,過去有朋友曾經在坐月子期間收到一張超速罰單,地點在桃園,但她明明人在台北,她懷疑老公亂跑,抱著剛出生的小孩跑到交通裁決所調查真相,裁決所人員幫她調出資料一看,才發現搞錯車號,把車牌O和D搞混,拍到的根本不是她的車,趕緊幫她撤銷罰單。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違規單申訴:

「我們今天在靜思堂一整天,到下午5,6點才回到家。」 婆媳如母女般攜手… 民視新聞/李榮晉、梁駿樂、SNG 宜蘭報導周日太平山,氣溫一度降到零下5度,雖然因為水氣不足,沒有如預期下雪,但山上景色,已經轉變成一片霧淞美景,尤其太陽露臉後,搭配藍天白雲以及壯觀雲海,讓遊客讚嘆連連,認為值回票價,不少遊客也到翠峰湖,近距離欣賞冬天版的湖光水色。 開車上路,民眾守法繫安全帶,更多是為了安全著想,但這回駕駛認定有繫,紅單卻寄上門,哪個細節違規,哪裡不合法,可能得交由法院來認定。 著作權法這樣說著作權主要保障權利所有人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但《著作權法》亦有規定,若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著作,可以例外不需獲得權利所有人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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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水警分局表示,今日分局重複檢視畫面,影像內車牌由於光源反射,導致蔡姓員警再輸入車牌號碼時誤植違規車輛車號,已對蔡員處以申誡1支處分,另主動函請權管機關撤銷該舉發單。
  • 也就是說,過去的申訴流程還是維持現有作法,不過申訴仍舊不服,民眾可以在在裁決書送達三十天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出訴訟,也因為交通裁決事件改成行政訴訟救濟,行政訴訟屬有償制,採定額徵收裁判費,民眾在起訴前,需要向法院案件繳納三百元。
  • (一) 根據「公路法」第二條對省道之定義:「係指聯絡重要縣 (市) 及省際交通之道路」,顯示省道為國內重要道路。
  • 新北市藝文中心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9日展出「丰采存珍:梁丹丰珍藏‧傳承畫展」,是知名藝術家梁丹丰辭世後首次公開展覽,…

〔記者黃文瑜/台南報導〕台南有個檢舉達人去年8月檢舉一名機車騎士右轉未打方向燈,警方有開單,但對方去申訴,結果罰單被撤銷,被檢舉人因此告檢舉人誣告,地檢署發交永康分局調查案件,但檢舉達人收到通知書後驚覺,自己當時留的地址並非現居的地址,卻能收到通知書,認為警方洩漏個資,擔心被報復,而上網向鄉民求助。 彰化縣1年告發40多萬交通違規案件,不服裁決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2014年145件、2015年186件、2016年243件,比例僅約萬分之五,且十之八九被駁回。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但有些罰單過於烏龍,不待「苦主」申訴,警方就主動撤銷罰單。 6.按「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及「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12條規定,同一案件重複提起申訴,經本處已公文查復之案件,依規定不再受理申訴事宜,不服申訴結果應逕依規定提起行政訴訟,以維權益。 2.車主與實際駕駛人不同之逕行舉發案件,如欲「歸責實際駕駛人」,請「車主」於「應到案日期前」檢具相關資料(違規通知單、採證照片、及駕駛人駕照影本)至本處窗口辦理或利用本處「線上申辦—違規移轉駕駛人申請」填寫及辦理。 如果申訴沒有過..才向法院聲明異議..到時如果需要狀紙..可到司法院網站→下載中心→代撰書狀範例→刑事訴訟裡面下載有個交通事件異議的狀紙來修改即可..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檔案下載

這次民眾開在國道上,控訴有繫安全帶,卻收到紅單,想為自己平反。 潘懷宗指出,這兩件申訴案最後都翻案成功,但有位陳姓民眾在十字路口一直等到左轉綠燈亮起才開車左轉,卻被拍照開了一張「不遵守交通號誌」的九百元罰單,轉向他陳情,申訴處理數月卻因提不出照片為證據,只好自認倒楣罰錢了事。 (一) 根據「公路法」第二條對省道之定義:「係指聯絡重要縣 (市) 及省際交通之道路」,顯示省道為國內重要道路。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小華被開了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此時他就可以依據停車地點的標示、標線是否符合法規,以及警察機關是否有鳴笛等理由進行舉證。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呂碧宗提醒,行車遵守交通規則是避免遭舉發交通違規的根本之道,但若民眾對交通違規案件舉發不服時,應於應到案期限內提出申訴,以避免逾期申訴而受加罰,另若對申訴結果仍有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民眾對交通違規案件舉發不服時,可以檢附申訴書及佐證資料以傳真或臨櫃方式向舉發單位或裁決處提出申訴。 另交通違規情形五花八門,若民眾能證實舉發有所瑕疵或陳述理由可信,在合於法令規定下,申訴成功的案件也不少。 不服罰單的救濟程序 民眾對警察機關有關交通違規舉發的違規事實不服,可在收到罰單十五天內向警察或監理機關申訴,若對申訴裁決仍不服者,可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二十天內,向 … 異議狀,內容可從司法院網站首頁左方「下載中心」、「書狀參考範例 … (二) 本人認為該舉發超速29公里,其所採速限標準與九一年十月二五日修正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五七條第五款禁制標誌設置位置規定有所出入,並至舉發地點環境勘察,將勘察結果於九二年◎◎月◎◎日至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陳述單」親向該所遞出陳情(詳證二)。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防疫消毒被當賊? 民眾纏著問 清潔員理智線快斷掉

只要員警做了這個動作,就算車主現身,也躲不了被開罰的命運。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民權派出所員警:「證件麻煩一下,妳這樣裡面有一台車子,妳已經擋到整個機車道了!」婦人動作夠快,趕在員警拍照前,就大喊現身,逃過一張罰單。 被舉發人為求免罰提出的「不可抗力」的違規理由,也是五花八門。 有的以家人重病、妻子懷孕送醫等因素,請求免罰,但如果能提出急診就醫證明,基於情理,如願的機會大。

  • 民權派出所員警:「證件麻煩一下,妳這樣裡面有一台車子,妳已經擋到整個機車道了!」婦人動作夠快,趕在員警拍照前,就大喊現身,逃過一張罰單。
  • 根據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公開資料顯示,台北市交通違規案件的申訴比例約為2%,申訴後撤銷原處分的比例近 3 年半為 18.75%。
  • 未闖紅,卻被警攔下開單,申訴成功範例 在去年(97年)6月間,公司一位同事騎機車過了 …
  • 蔡皇其說,如果對罰單內容不服,可在30天內到案交通裁決所等地點申訴,或掛號郵寄、網路、傳真到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但須檢附違規通知單正本、陳述書說明不服原因及相關事證。

被告重新審查後,不依原告之請求處置者,應附具答辯狀,並將重新審查之紀錄及其他必要之關係文件,一併提出於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第二步驟:填寫申請人電子郵件,本系統將寄送一封「線上申辦電子郵件有效性驗證信」,以驗證申請人之電子郵件信箱否為有效信箱。 如未附委任書應於3日內向本處提出委任書,未依限提出者,代理陳述視同無效,陳述人應重新提出陳述意見書。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交通違規申訴小撇步

行政機關在追求一定之行政目的,或許有數個手段可採用,此時應擇與目的之達成有合理聯結之手段,亦即比例原則中之妥當性、必要性及比例性之貫徹。 實因任何高尚的目的,亦無法將卑鄙的手段正當化;在一民主法治國家裡,「手段價值的尊重」,絕對比「目的價值的尊重」來得重要。 如此人民在違規受舉發必無爭議,不會認為行政機關有意入人民受罰爭取行政績效,亦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要求。 (三) 本人於陳情內容所指出在北上256.1公里處,設置一禁制標誌七0公里(距離舉發地點前方約六00公尺),並延伸至北上252公里之後仍無五0公里限速標誌。 可反向證明舉發地點應為省道道路之速限,否則同為台一線道路,其區間環境、標準等限速因素要件下,南下與北上方向豈有分別?

我是直接到該單位寫申訴表,還拿到一張領據…服務人員說其實只要連同該單,再寫張紙條說”人在車上,請取消罰單”,掛號寄過來就可以了。 民視新聞/李佳樺、楊柏玨 宜蘭報導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已經完工,下午3點就可以通車。 這也是敗選後第2次合體,前一天一同出席食農教育推廣活動,兩人的互動情況,被外界做文章。 今天蘇貞昌受訪表示,不同眼睛有不同解讀,要做文章大可不必,他和總統的辛苦彼此最清楚。 如未附委任書者應於三日內向本分局提出委任書,如未依限提出者,代理陳述視為無效,陳述人應重新提出陳述意見書。 以上內容由「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交通罰單去年近7千萬分期繳 裁決所7月推超商繳費

根據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公開資料顯示,台北市交通違規案件的申訴比例約為2%,申訴後撤銷原處分的比例近 3 年半為 18.75%。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高雄市朱姓男子今年7月份從未到過北部,卻遭新北市淡水警分局開單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朱男屢經申訴未果,無奈表示「行政效率糟糕」。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淡水警分局表示,經重複確認,原來是該分局蔡姓員警輸入車號至電腦公務系統時,誤植英文字母「M」成「N」,導致開錯單,淡水警分局即刻做出行政懲處,並已得到朱男諒解。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違反第63條第1項所列條款之1者,駕駛人除繳納罰鍰外,亦同時逕予記點處分,若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處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逾期未依通知到案繳送駕照將加倍處分,最重可吊銷駕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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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小凱收到了一張闖紅燈超速的罰單,此時他可以實地查看違規地點前 150~300 公尺有沒有「前有測速照相」的標示,以及測速機是否有進行校正等方式作為申訴方向。 收到裁決書後,應於30日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可向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擇一起訴,起訴裁判費300元),起訴狀參考範例2。 淡水警分局表示,今日分局重複檢視畫面,影像內車牌由於光源反射,導致蔡姓員警再輸入車牌號碼時誤植違規車輛車號,已對蔡員處以申誡1支處分,另主動函請權管機關撤銷該舉發單。 九、系統單一檔大小上限為50MB,於完成本局首長暨違規申訴信箱反映事項後,您將會收到一封由本局發出之確認信件,以確認填寫電子郵件是否正確,並請於24小時內點擊本局首長暨違規申訴信箱確認連結,完成認證程序後,系統才進行受理及案件指派工作,如超過24小時未點擊確認程序,該案件將不予受理。 第四步驟:系統將寄發一封申請通知信至申請人信箱,後續辦理進度請至線上申辦陳述交通違規案件進度查詢(超連結)進行查詢。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罰單申訴成功-免繳罰單啦!

去年6月,一名男子騎車行經永康中華路橋,下橋後右轉時打了方向燈,轉進南台街小巷,往前行了不到100公尺,就把車騎往右側騎樓未打方向燈,後方的檢舉達人緊急剎車險些撞上。 檢舉達人在8月檢舉這名男子右轉未打方向燈,當時派出所受理並開出罰單,但男子收到罰單後申訴,裁罰單位也撤銷罰單,他理直氣壯地到地檢告檢舉達人誣告。 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員警針對違規停車開單要先勸導;其實員警不比拖吊車,看到有違法事實就能立刻開單,只要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就是取締唯一原則。 可在繳款前向舉發單位或裁決所申訴;若對受理單位的申訴結果不服,30日內,可再向裁決機關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轉送法院審理。 如果已經繳交罰金,依然可以在30日內,向原處分機關聲明異議。 以申訴最多的酒駕為例,首先警方在執行酒測時,先要告知拒絕酒測將逕行開單舉發等相關規定,且在飲酒後15分鐘可要求以開水漱口,警方如未依程序,執法即有瑕疵;被舉發人也可質疑酒測器是否定期校正,失去準確性。

該所於九二年◎◎月◎◎日以九十二年嘉監裁字第㊣㊣㊣㊣㊣號函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要求查覆(詳證三),民雄分局於九二年◎◎月◎◎日以嘉民警六字第◎◎◎◎◎號函覆(詳證四)指出:「該路段在二五二公里處附近設有限速五0公里標誌(南下),違規事實明確,請貴所依法接受卓處」。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也就是說,過去的申訴流程還是維持現有作法,不過申訴仍舊不服,民眾可以在在裁決書送達三十天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出訴訟,也因為交通裁決事件改成行政訴訟救濟,行政訴訟屬有償制,採定額徵收裁判費,民眾在起訴前,需要向法院案件繳納三百元。 蔡皇其說,如果對罰單內容不服,可在30天內到案交通裁決所等地點申訴,或掛號郵寄、網路、傳真到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但須檢附違規通知單正本、陳述書說明不服原因及相關事證。 ◎行政訴訟:對申訴結果不服,可申請開立裁決書,並在收受裁決書30日內,向居住地、違規行為地或裁決機關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 提起行政訴訟,應附起訴狀、裁決書、違規通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並先向法院「按件」繳納300元裁判費,勝訴可發還。 民眾收到紅單,若要申訴到最後,最長可能要花半年時間。

我們公司內部有很多廠,都是距離不到1公里,因為短距離移動就開很無言。 新北市藝文中心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9日展出「丰采存珍:梁丹丰珍藏‧傳承畫展」,是知名藝術家梁丹丰辭世後首次公開展覽,… 台北市政府12月16日熊好券終極加碼,只要有登記的民眾通通多發兩張加碼券,被議員質疑是浪費預算大撒幣,台北市長柯文哲解釋,這是在原定的預算內執行,不過卻有議員發現,終極加碼這個活動,經過計算後比預算的金額超出1.8億元,根本是讓下任市長背黑鍋。 以前總讓人感覺有距離感,現在身段卻相當柔軟,81歲的林艷子因為投入慈濟個性改變不少,她和媳婦情同母女,今年更一起參加經藏演繹。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錯誤】網傳「收到檢舉達人的罰單…申訴內容需有『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合格的認證文件』…警方會通知該檢舉人到案說明,他覺得麻煩未到案,此罰單即申訴成功」?

此項規定其實有點像具文,因為不論任何行政訴訟事件,原處分機關都會收到起訴狀繕本,在出庭前本來就會判斷原處分是否合理,若處分機關認為處分違法或不當,亦可自行撤銷(但這很難發生,要機關主動承認錯誤不太可能)。 而較有意思的規定是,如果監理所自行撤銷處罰時,副知法院後,就直接視為原告撤回起訴,目的是減省龐大交通裁決事件的處理成本。 二、車主與實際駕駛人不同之逕行舉發案件,如欲歸責實際駕駛人,應由車主於應到案日期前檢具相關資料(違規通知單、採證照片及駕駛人駕照影本)至所轄監理機關辦理。 對違規單有意見需提出申訴者,於應到案日期前可用書信(參考下載表格(pdf檔案))、(參考下載表格(odt檔案))附罰單影本說明理由,寄至應到案處所或原舉發單位,請求調查。 而提起行政訴訟,應檢附起訴狀、裁決書、違規通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並先向法院「按件」繳納300元裁判費,如果一審敗訴,可以在收到判決書 20 日內,向高等行政法院上訴,並繳交裁判費新臺幣 750 元,如果最後勝訴,這1050元裁判費用會改由被告機關負擔。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機車閃違停騎快車道 他檢舉成功PO文惹怒網友

綜前所述舉發機關對於本人,並未對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予以注意,如本人所列舉該路段各速限標誌設置位置疑義、不合理,及舉發機關未依規定在舉發地點設置速限標誌提供資訊等有利的部份注意,僅提出超出舉發地點距離三. 五公里外之標誌為證(此區間並經過數個主要交叉路口,道路地理環境已大幅改變),另監理所亦僅對舉發機關有利的部份逕行裁定,未對本人有利部份予以注意,已違反本法之規定。 如若對申訴結果不符,於收受裁決書隔天起 30 日內,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7 ,向受處分人所在地、住所地、居所地、違規行為地或原處分機關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永康分局說,因為是地檢署指示辦理,並且有人提告,就必須受理,完全沒有程序上的問題,加上所有的通知書都必須寄到現居地及戶籍地,無論怎麼寄,都一定要寄到戶籍地,因此,被告收到通知書也屬正常。 警方也強調,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細則規定,檢舉人身分一定要保密處理,完全不會有個資問題。

若是被舉發超速,可實地察看被舉發的路段前方150到300公尺,是否依規定豎立「前有測速照相(有照相機圖樣)」告示,並要求出具測速器是否定期校正;如果是員警當場測速舉發,同樣可要求提供錄影、照相等科學儀器證明。 彰化縣往年申訴以酒駕、闖紅燈、違規停車案件最多,今年大型重型機車涉改裝衍生的危險駕駛衝到第2名,不同項目各有申訴理由。 所長林文淵說,如果民眾對於地方法院的判決還是不服,可以在二十天之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需要再繳交裁判費七百五十元,不過這一部分需要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而如果高等法院判決下來,判決敗訴一方,必須負擔行政訴訟費,包括民眾已經繳交的三百元及七百五十元裁判費。

交通罰單申訴範例: 檢舉達人重出江湖 草屯攤販叫苦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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