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縱軸按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之「有銷售貨物或勞務(縣市別)/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區分的統計表,例:表28。 第十二類統計表又區分為五種:第一種:縱軸按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之「無銷售貨物或勞務(縣市別)/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區分的統計表,例:表27。 (三)機關或團體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各款及第2項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 稿費所得:個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全年合計不超過18萬元者,得全數扣除,但超過限額者,就超過部分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 一經採用加權平均法者,在該受益憑證全部轉讓完畢前,以後年度亦應採用加權平均法,不得改採個別辨認法。 財政部賦稅署於4月13日發佈因應疫情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全面延長108年度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本年6月30日。 (二) 營利事業所得資料:即屬獨資、合夥營利事業之資本主營利所得,經稽徵機關核算後併入個人綜合所得,提供本中心建檔運用者。 綜合所得總額、所得總額、綜合所得:為核定綜合所得總額之簡稱,若納稅義務人之申報綜合所得及歸戶綜合所得不一致時,就二者中擇大者認定為納稅義務人之綜合所得(不含股利及盈餘分開計稅之股利所得)。 (二) 資料限制:部分扣繳及非扣繳所得資料,可能因申報單位辦理扣繳更正或資料蒐集時程未能配合致未能如期送本中心建檔,參加綜稅交查核定作業,致核定時依申報認定納稅人有申報該項所得,實際卻尚未併入,其核定總額依申報認定,造成統計偏差。 根據前揭所得資料與結算申報資料,依稅法規定由電腦核算所得額、免稅額、扣除額、應補、應退稅額之有關資料。 (一)總申報件數961,024件,較上年度938,523件,增加22,501件,成長2.40%;總自繳稅額2,924.81億元,較上年度3,783.25億元,減少858.44億元,下降22.69%。 108所得稅申報: 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 財政部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透過延長申報繳納期限、提前退稅等稅務協助,與國人一起度過疫情危機。 108所得稅申報 二、綜合所得稅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109年7月10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