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寺10大好處
但黃女士週邊的人竟然顛倒事實而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訊息,誣謗正覺強佔她的地、不付過路費或租金……等;如此捏造莫須有的假事實來誣謗了義正法的正覺教團,是公然抵制正法的弘傳,這不可能是自稱為佛教徒的三寶弟子黃女士所作的事,但事實卻是自稱為佛弟子的黃玉瑾女士默許週邊的人,已經再三地作了出來。 正覺寺 根據資料顯示,黃女士桃園縣大溪鎮三層段坑底小段265地號土地不是既成道路。 而正覺同修會大溪道場之房屋、土地也都是登記在私人名下。
建寺目的牽强:建寺的目的一改再改,從需要根本道場、需要修枯木禪場地、滿足菩薩戒場地需要,到去年年底改爲「建寺是爲了大陸同修」來台灣學法,而且變成蕭導師要求大家必須投票給韓國瑜的理據。 正覺寺 正覺寺位於台南市西門北路尾端,台南縣市交界之『柴頭港溪』橋南。 現址於清朝乾隆三十七年三月,初建福德祠供奉土地公婆,同時建立地藏菩薩祠及將軍祠(陳永華將軍)但舊廟已廢,現存碑記於新建福德祠旁。 民國四十年代,久思創建道場的道妙師路經此地,見福德祠前立有碑記,「昔年有地藏王菩薩廟建於此」,發現此地原為佛教勝地,因此於民國四十五年三月,在福德祠安奉佛位。
正覺寺: 琅琊隨筆 ( :台灣第三大宗教觀光景點「正覺寺玄奘宗教文化園區」?
此事嚴重影響所有同修的法身慧命,請所有同修都要去質疑這個部份,讓水落石出。 我們當日發心建寺,是爲了供養佛陀,弘揚正法,利益衆生。 今年正覺教育基金會製作的七集「玄奘文化千年路」,其中有大量内容是按照蕭導師的個人認知篡改編造,在一個歌頌玄奘的「故事」裡面,穿插似是而非的佛法知識和虛假不實的歷史資料,實質上是假藉玄奘盛名,暗中滲透蕭平實轉世神話的宣傳廣告。 未來園區將開放大眾預約參訪,期盼透過參訪,讓外界對於佛教及佛法正知見有更深瞭解。
本會所屬正覺寺籌備處於93(2004)年1月間向陳壁耀君購地,經地主陳壁耀君與黃玉瑾女士雙方同意,於同年2月14日將雙方所訂立交換道路通行權之切結書,移轉本會正覺寺籌備處(證二),並交付黃玉瑾女士於92年12月3日所立之土地使用同意書及變更編定使用同意書於本會(證三)。 由此故知正覺同修會並未向黃玉瑾女士借地通行,本無應付或未付過路費、租金之事可言。 然本會為敦親睦鄰,幫她整修原有既成道路及周邊如附圖紅色+黃色部分(證一),全部以水泥建構水溝及厚鋪該地,其工程費九十餘萬元,並未向其索取,全數自己負擔。 而黃女士的清洗電纜線圈用的蓄水池與廠房也佔用正覺寺的一部分地,我們正覺寺也沒拆她的水池與房子,可以說給了黃女士種種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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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善良學員們把「財產全部裸捐」,您這是甚麼居心啊! 大家都把錢捐出去,您有承諾蓋「正覺寺」給他們養老嗎﹖當然沒有,您一開始就沒把善良學員們放在心上,從來「正覺寺」都沒這規劃,甚至把沒蓋「靈骨塔」都欺騙大家了。 您為了保留50年著作權給老婆、孩子,這樣自私以利益為主的心態,這樣怎麼會是僧呢﹖是法主該有的習氣嗎﹖您的師父聖嚴法師就完全不是這樣,由此行為可知,您十足白衣心態,而上座說法。 「盜用十方財」定義都沒有弄清楚,不敢承認,不敢懺悔,還敢繼續上座說法﹖您真的完全不是學佛人,不信因果,所說完全違背 正覺寺 世尊的教導,您所說的法會是 世尊的正法嗎﹖絕對不會是…………正法。
你既然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我台灣人就可以去弘法呀! 那我們不計較,我就去投胎作中國人,你總不能再抵制我弘法了嘛! 民國87年(公元1998年),光盛法師因為喜歡這裡整個環境而買下這片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森林荒地,初時,萬里雙興里達天13-1號這個地址,根本沒有路可以到達,即便現在舖有柏油小路,也還是不容易尋得,原本複雜的共同持分農地,竟奇蹟似的在師父與地主簽約五天後,就完成分割過戶的程序。
正覺寺: 正覺寺巷內整新美透天
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並將珍寶文物洗劫一空,圓明園被燒後又因為戰亂等因素,建築被破壞,已不見大清盛世時的風光,只能通過史料來還原當時樣貌,不過今(24)日中國公布了365張圓明園老照片,其中更有「乾隆本人造像」的照片。 同年七月取得省民政廳核准重建函,八月取得市政府建築執照,十月由開山住持如通居士親執羅盤為佛堂定位動土興建,於1998年1月15日全部竣工,歷時十五個月。 正覺寺 計建有地下室供貯藏,一樓供餐廳,二樓作為大雄寶殿,三樓為會議室及圖書室,四樓供作念佛、禪修道場,五樓為寮房,合計約五百建坪。 至1971年,信眾漸增,感於空間不足,遂決定增建三樓大雄寶殿,於1972年6月1日落成啟用,供奉本師釋迦牟尼佛,當年成立觀音福慧會,更積極佈教、研修佛法及參與社會慈善工作。
人民團體辦理之業務或活動,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 本來正覺同修會每年一度的會員大會就是預先安排好的節目,以上動議進一步剝奪了會員本來應有的知情權和投票權。 在下殿院有八棵大柏樹東西各列四棵,人稱”八大金剛”(現存東邊第三棵,即現在距大門100米左右當街枝葉已枯死的那棵)。 在上殿院內有四棵巨柏東西各列兩棵,人稱”四大天王”(現存東邊第一棵是四棵中最小的,即現在寺院大門東側那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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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色不可能被認知,因為極微不可能在「不相觸」的情況下還能組成聚色。 但是只要極微有接觸,即表示有方分(部分),而會落入極微定義上的自相矛盾。 但是說一切有部似乎存在一種主張,既是透過「風界」來避免「相觸」而產生的過失。 正覺寺 在此世親似乎並沒有清楚提到這一點,而這一個觀點則為窺基在《唯識二十論述記》中進行更多的解釋。 真正佛法中的「諸佛的法身、一切有情的真心,於六塵都不動」以及「真心離一切相」、「知是菩提,了眾生心行故;不會是菩提,諸入不會故」等勝妙法義,又是什麼?
所以「正覺同修會」有義務應該要公開帳目讓「正覺同修會」所有會員查閱及監督。 正覺寺 然而,此種類似運作的手法,在法律訴訟案件中是常見的,將甲公司的產品以低價賣給乙公司,讓甲公司幾乎沒有獲利,產品應有的利潤幾乎全部轉入乙公司中,利潤轉而完全由乙公司股東操控。 至於「正智出版社」與「正覺出版社」的運作模式是否類似如此,或許有待帳目公開後才能得知真相。 下殿院南面與大雄寶殿同在中軸線上的還有山門和牌樓。 東西兩邊塑著威風凜凜的四大天王和橫眉怒目的哼哈二將。
正覺寺: 正覺寺
經過幾次開會,並徵得原地主同意於原址讓416平方米供正覺堂重建及以後得以申請財團法人之土地及建物,於1996年起積極推動重建工作,組織重建小組並興建一臨時道場供信眾修持。 1988年如通住持將重要職務交與新任住持廖瑞美居士,法號〈性美〉。 1991年舉辦本堂開創四十年紀念法會,期間多位護法倡言如何永續本堂佛教使命,幾經研議,遂於1995年初成立管理委員會,以持續推動改造工作,推選廖祿立居士為第一屆主任委員,朝籌組財團法人來努力,以期更有組織與制度來推展佛教志業。 公佈所有的帳目,不是楊X旭欽教授師口頭上的證明而已,實質上的財報才有公信力,若都是用在正法上,沒有任何私利的秘密,有何不公開的道理。
- “晉源之柏第一章”是古人為正覺寺匾額的一句題詞,足見柏樹在當時的地位了。
- 今天是娑婆正法的一個重大的日子,除了以這個法會來慶祝我們動土的典禮以外,同時也攝受了一些這塊土地的有情;將來護法神祇在這裡也得到了一些腳力,因為有的護法神祇屬於地行一類,不是空行一類,那麼這裡也有三十五匹馬供我們地行護法神祇可以使用。
- 而正覺同修會大溪道場之房屋、土地也都是登記在私人名下。
- 其後,深得高宗、徽宗尊崇,曾召克勤入宮問法,贊賞其修爲,賜號「圜悟」。
- 正覺同修會拿著「十方財」成立正覺寺籌備處募款,但是長期黑箱作業,私下決定加建與「正覺寺」性質完全不同的建築項目而不通知學員,這種做法既不如理也不如法。
- 雙方勢力財力資訊完全不對稱,去欺負黃女士,正覺講堂把原來的美事,搞成被裁定正覺寺在大溪無法蓋。
同時四大天王還負責在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及月末三天視察眾生的善惡,所以我們一定要在平時嚴格要求自己,護持好自己的心念,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在這十齋日更應多做善事多念佛,自利利他報佛恩。 內塑手持寶杵,威武庄嚴,像一位將軍身份的韋陀菩薩。 韋陀菩薩是示現將軍身來保護寺院和修行者安全的,韋陀菩薩曾發願,要在賢劫千佛中,永恆地每一尊佛出世時都護持佛法,為眾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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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實,在等候多年,期待黃女士等人主動撤除網路上的不實言語而不可得之後,不得不貼上網路公佈之,以正視聽。 黃玉瑾女士自始至終都未依函回覆,即是默認其默許週邊有心人士(秘書長),陸續於網路散發對正覺同修會不實指控及誹謗之事實。 蕭導師自創的轉依成功是要學員遂己所用:離見聞覺知、不能有意見、只能做義工、出大錢、裸捐、完全閉嘴。 催眠學員完全依人不依法,造神活化,用轉依不成功來控制學員,為遂己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