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檢舉介紹
若環保署信納有關設備的噪音合乎標準,便會簽發噪音標籤。 噪音檢舉 這制度實際上可逐步取締多類噪音特高的設備,並可把地盤造成的噪音滋擾減至最低。 現時,《噪音管制(手提撞擊式破碎機)規例》及《噪音管制(空氣壓縮機)規例》訂明,只有符合噪音標準的設備,方可獲准輸入、製造或供應給本港使用。 警方接獲投訴後,會先派人前往相關地點視察,若證據充分就會作出檢控。 不過,由於搜證需時,加上要有確實證據證明噪音由該戶發出,因此要有心理準備正式落案檢控需時較長。 一般而言,所有的家居噪音投訴由警務處負責,市民可以直接致電各區警署,或透過警方的電子報案室進行投訴。
指定範圍指人口稠密的已建區,由《噪音管制(建築工程指定範圍)公告》界定。 理論上,管理公司有權對違反大廈公契的住戶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但大家都明白訴訟過程昂貴而耗時,家居裝修又並非恆常噪音,絕大部分的大廈和鄰居,都會選擇忍讓。 噪音檢舉 若非屬法規上列舉的特定行為,但屬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別人生活的聲音(如寵物吠叫),可以向警察舉報,警察機關因民眾舉報後知道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嫌疑者,就應即開始調查。 倘若噪音是由人或動物發出的,時常因不持續性的發出聲響,或難以測量,卻已經影響居家生活安寧,就可請警察處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處6千元罰緩。
噪音檢舉: 噪音如何檢舉?時間怎麼認定?不可不知的3大重點一次解析!
家居噪音泛指所有由住所內發出的噪音,例如鄰居裝修噪音、寵物叫聲、開 party 時喧嘩、播音樂太大聲,或家電運作(如分體式冷氣)時的噪音等。 政府可根據《噪音管制條例》制訂規例及技術備忘錄,以詳細訂明管制準則、量度程序及其他技術細節。 條例由環境保護署署長(獲委任為噪音管制監督)及香港警務處共同執行。 不過,如果有關人士屢勸不改,或者管理公司希望息事寧人,態度不夠強硬,導致問題無法改善,就需要採取最後手段。
精英師傅今日為大家整理出常見的噪音滋擾及噪音投訴方法,教你如何正確處理噪音滋擾,盤點最有效的噪音投訴方法,令你耳根重拾清靜。 不過如果到了溝通也無法改善的程度,相信這樣的噪音不會是第一次擾人,建議民眾可以先自行蒐證留存,警方到了之後有可能是勸導或開罰的方式處理。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3條、第72條第3款、《噪音管制法》第6條。
噪音檢舉: 噪音
打起官司曠日廢時,吳翃毅建議,盡量不要走到這一步,不過倘若真的忍無可忍,除了錄影蒐證外,倘若因受到噪音影響,導致無法睡眠,甚至精神緊張、躁鬱等,建議看醫生並開立證明,作為求償依據。 以上兩者(1及2)的分別,在於第4條管制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所有噪音來源;第5條則不論晝夜,管制個別噪音來源,例如樂器、空調設備、動物、雀鳥,或擺賣叫喊聲。 居民住在嘈吵的社區必定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噪音;所謂「平日一般的舒適生活」會因處所及居民的階層而改變,重點在於添加的噪音是否巨大至構成可遭起訴的妨擾行為。
建築噪音許可證通常批准3、5或12小時的核准時間,視乎噪音感應強地方的情況而定。 自1999年10月1日起,當局禁止在布滿噪音感應強地方的已建區內使用高噪音的柴油錘及蒸汽錘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 管理公司會先評估有否違反公契,一經證實,管理公司就有權向有關住戶客採取法律行動,甚至追討賠償。 即使公契默許飼養寵物,但如果寵物對鄰居構成嚴重滋擾,有住客就寵物噪音作出投訴,管理公司亦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若經過管委會制止,鄰居仍然置之不理,此時可以由管委會報請主管機關開罰。 張維晟指出,一般噪音檢舉可粗略分成行政管制手段(分貝到達環保局規定標準)及影響居住安寧兩種,其中,後者是據有明文「人格法益」權益的,若鄰居長期不斷發出擾人噪音,可蒐證訴求精神損害賠償。
噪音檢舉: 噪音管制區域
80及90年代香港經濟蓬勃發展,處處皆是建築工程,交通日趨繁忙,這些亦是噪音問題的源頭。 此外,建築工程、通風系統、防盜警鐘及鄰里所發出不同程度砰砰、轟轟或刺耳的噪音亦影響市民的生活。 噪音檢舉 工商業活動如商業大樓、食肆及工廠等的空調及通風系統、冷凍系統及水泵系統經常產生擾人聲浪。 環保署會根據技術備忘錄的規定評估噪音,並可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業主或負責人在指明時間內把噪音減至適當聲級。
- 80及90年代香港經濟蓬勃發展,處處皆是建築工程,交通日趨繁忙,這些亦是噪音問題的源頭。
- 警方接獲投訴後,會先派人前往相關地點視察,若證據充分就會作出檢控。
- 1986年環保署成立後,即以管制噪音為主要目標。
- 如須於核准時間內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必須事先取得由環保署簽發的建築噪音許可證。
-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無論何時,上訴委員會均不得由公職人員佔過半數席位。
我們正探究問題,並鼓勵建造業更廣泛採用較寧靜施工方法及使用更寧靜和環保的機動設備。 法例對地盤噪音設有明確的時限和分貝管制,環保署會採取防範行動,預測地盤噪音是否標準,因而決定是否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 條例並無規定各行業必須即時把噪音水平減至可接受的噪音聲級,但必須於消減噪音通知書訂明的日期前,將噪音水平減至可接受的噪音聲級或更低水平。 環保署一般祇會在接市民投訴時並於查明確鑿下,方會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繼而令有關人士遵守該項「可接受的噪音聲級」的規定。 條例將建築工程分為兩類,並透過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的制度來管制一般建築工程(例如挖土、裝修及道路工程);及撞擊式打樁工程(例如使用油壓錘或吊錘)。 「住用處所」一詞指獨立住所或住戶單位,而並非指整幢大廈,因大廈可能商住兩用,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
噪音檢舉: 【第一類】鄰居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張乃仁解釋,全國環保報案專線是24小時暢通,建議民眾可觀察噪音分布區間,特別指定稽查時段,找出噪音源產生的慣性時間,稽查員較易配合。 噪音檢舉 噪音檢舉 除了獨棟且左右都沒有相鄰住宅外,現代人們在住居的選擇上,幾乎不可避免鄰居的存在,有時候好的鄰居會互相幫忙,但有的時候因為鄰居活動而產生的噪音,嚴重的話真的會讓我們抓狂。 這個時候如果是住社區,應該可以請管委會處理,建議錄一下樓上住戶所發出來的噪音,然後請管委會制止,或者由管委會報請主管機關處理看看。
關於鄰居產生的喧鬧聲、飼養寵物的吠叫聲等,即屬於上述第二種類型。 噪音檢舉 他建議,若鄰居真的長期不斷發出噪音,且已經影響到自己的居住安寧,民眾可以先備齊錄音、錄影設備及報紙、新聞畫面等,以證明蒐證時間點。 環保署一直竭力減低噪音水平,並且取得不俗的成果。
噪音檢舉: 住戶拿包裹驚見「1樓告示」超有愛
如你受到噪音滋擾,應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向大廈管理處尋求協助,他們可與所涉人士洽談,務求迅速直接解決問題。 不過,如問題未得以解決,則可即時聯絡當區警署,以便即時協助及採取執法行動。 由住用處所及一般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主要由警方進行執法。 環保署在收到相關噪音投訴後,會適當轉介警方跟進執法。 請參閱鄰里噪音問題與解決方案,了解我們怎樣管制噪音污染。 觀察相關法律規範,我們可以將噪音依照來源分為兩大類。
- 此外,若是同時符合「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也是噪音的一種。
- 不過罰鍰是繳給國家的,我們得不到這些裁罰,如果是因為噪音而導致我們身心有遭受到損害,例如本文所舉的案例二:『每天定時的冷氣和抽水馬達噪音,造成我精神耗弱、甚至產生憂鬱症、焦慮症等傾向,可以請求賠償嗎?』。
- 張乃仁說,背景噪音須和預測噪音源相差3分貝以上,才算有效數值。
- 請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管制資訊網(2017),《縣市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辦理公告情形》。
- 請教一下,最近因為樓上住戶會往後陽台倒水,導致家中後陽台雨遮會有噪音,目前已經有連續錄音3天,但是樓上還有6個樓層,並無法確定是哪一樓層,已經有先像管委會反應,但是管委會態度非常消極。
- 上訴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
不過,如事出突發,有必要緊急地盤工程處理,例如爆水渠等,只要工程獲得環保署簽發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便有機會可於限制時段內進行。 於限制時間內,在指定範圍使用指明機動設備(例如手提破碎機及泥頭車)及∕或進行指明建築工程(例如搭建或拆除模殼或錘打)均須受到更嚴格的管制。 機動設備的噪音同樣以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的制度來管制。
噪音檢舉: 晚上10點之後、之前的噪音如何處理?
工商業噪音泛指工業、商用處所等地方,在日常營運中發出的噪音,例如食肆通風系統、水泵系統、車房維修汽車工作、酒吧音樂聲、演唱會音響等。 條例第14至17條訂明,凡製造、進口、售賣或租賃指定產品準備供在本港使用,但產品並不符合規例所訂的噪音標準,即屬犯罪,使用這類產品亦屬違法。 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包括源自住用處所內的電視機、冷氣機或狗隻等的噪音,以及源自公眾地方的收音機、小販或揚聲器等的噪音。 台中郭姓男子去年5月搬入台中某社區,之後經常在半夜、凌晨大聲播放音樂,或是唱歌,導致左鄰右舍無法休息,13個月內遭檢舉43次,但他仍不肯改善。
即使閣下沒有製造噪音,但閣下容許其他人在您的住所內製造噪音,閣下亦可能會遭受檢控。 任何住用處所的業主、租戶、佔用人或掌管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明知而准許或任由噪音從該住所發出,並因此對他人構成煩擾,即屬犯罪(《噪音管制條例》第4條)。 如果住宅不貼近繁忙道路,便不會有許多市民受交通噪音滋擾。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早於1985年便開始規管噪音問題,而噪音的管制標準亦逐步收緊。 透過環評程序環保署在新市鎮及發展項目的規劃初期提供意見。 就以東涌新市鎮為例,署方便曾參與設計,確保居民不會受過量飛機或道路交通噪音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