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詳細介紹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簡稱新竹縣警察局、新竹縣警局、竹縣警局)為新竹縣最高警察行政機關 ,隸屬於新竹縣政府,掌理全縣警衛實施事項,並兼受內政部警政署指揮、監督。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1897年6月10日,總督府調整行政區劃,增設新竹縣,縣設警察部,將警察署、辦務署與撫墾署並立,直接受縣警察部長指揮。 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全省縣市行政區域,苗栗地區自新竹縣劃出,成立苗栗縣,所屬苗栗分局改制升格為「苗栗縣警察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1901年11月11日,總督府廢縣置廳(辦務署制度亦隨之廢止),成立新竹廳。 同年6月22日,日軍由東門城樓進入新竹城,次日在新竹縣衙開設「臺北縣新竹支廳」,支廳下設新竹警察署。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1945年,臺灣光復後,新竹州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新竹州廳接管委員會接收。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同年12月11日,公布施行「臺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改州為縣;翌年2月14日,公布施行「臺灣省各縣警察機關組織規程」,明訂縣之警察機關為警察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1920年8月10日,總督府廢廳設州,改制為新竹州。 州設警務部,郡設警察課,市設警察署與分署,廳設警務課與支廳。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臺北縣新竹辨務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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