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8大分析
本書的考題並「不包括」近年律師、司法官二試的題目(請右轉正好的民法解題書進階篇),因此對於以律師、司法官、法研所為目標的讀者來說,這本書難度確實偏低。 但若讀者對於律師、司法官的考題研讀起來覺得頗為吃力,也可以透過這本書建立基礎答題意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至於以高考、普考、司法特考、其他各類國家考試、甚至轉學考為目標的讀者,這本書的題目及解題思考,絕對可以幫你在各個考試攻城掠地搶分數。
然而就較為容易的題目,對於審題細緻度、答題速度(這次題目偏多)以及答題豐富度就變得更為重要,若同學仍有餘裕,也建議可閱讀相關之文章,定有相異之收穫。 若為給付訴訟(或課與義務訴訟)則請求行政訴訟法第298條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若為撤銷訴訟,則可請求停止執行即為已足。 第二題亦有考到定性,但不同的是,他須定性的是其是否屬於附款、以及屬於何種附款。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附款乃是建立於行政處分之上,作為補充、說明行政處分之用,故而若僅重申法令,則非附款。 若是,由於其乃是要求改正對乙丙投資未盡防止義務的行為,否則廢止,應屬於一個附廢止保留之負擔。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有上賴川老師的寫作班,財產法對我來說很難理解,讀越深之後發現自己不了解的真的太多了,可是上了賴川老師的課之後我真的覺得老師講解的非常詳細而且很多考點都有帶到,實務學說不同見解跟看法都說得很淺顯易懂,還會陳述很多經濟觀點。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本身是外語系畢業,今年剛好也是應屆畢業生,有在補習班補面授。 其實自己以前都覺得當書記官很酷,但後來就想說書記官這職位對我來說應該是遙不可及的夢,畢竟自己也沒碰過法律。 後來在種種的因素之下,我還是選擇了走上這條路,而就在大三的暑假開始,展開了我的國考之路,以下分享自己的讀書方法跟心得,不介意的話可以參考一下,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準備考試是一件辛苦的事,讀書的過程很苦,往往讀了又忘,只好一讀再讀。
而共同訴訟跟證據其實四等書記官好像不太會考很細,所以知道基本概念就能寫得出來。 平常一定要多看題目跟法條,我都是以反覆掃描法條的方法來讀每科,先不要硬背,這樣考前一個月背的話真的可以很快記到腦海裡。 另外,題目也要多看多做,看到一個題目先寫出答題的架構,幾乎都是使用三段論法來寫,涉及爭議問題的話就寫在第二段然後寫出不同見解第三段再以自己的話做結尾採一說。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其實行政法讀久了之後會發現沒有這麼的難,只是東西太多太雜,不過自己發現行政法這科非常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所以如果看到不會的題目可以以這個角度下去寫,我自己在結論都會以「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我認為…」來做收尾。 李允呈的刑分解題書也有很多題目可以練習,也能了解到很多考點,刑法千萬要去理解而不是淪為背誦(學說實務很多不同見解)。 刑總如果真的卡住或不清楚的話建議可以先從刑分每個條文了解,因為刑總的概念都會運用在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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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使其判斷因為不符合暫居我國之要求,其理由所生之原處分(此處分非行政程序法第92條之處分),應定性為何亦為重點。 進而,其係不符合入出國移民法第4條之查核,不得將其留於國內,可屬基於法規所生之法律效果,而為行政處分。 如何定性會決定最後的解題脈動,也是實務上決定行政訴訟類型以及適用法條的重點。 舉例而言,若解為行政處分則需參考行政程序法第92條以下之規定。 由於附款並非單獨之行政行為,而依附於行政處分而生,則原則上不可僅就附款為提起爭訟。 我國多採取是否為負擔之分法,認為負擔實際上就是一個新處分,且有單獨之影響力,故而基於不動輒影響原處分以及訴訟救濟保護之即時性,同意負擔得以單獨提起爭訟。
二試剛考完,有些考生可能還在休息等待放榜,但應當也有些許112年的考生已經開始準備。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準備考試前,先了解該科考試出題脈絡與傳統,才能事半功倍。 若我們觀之111年度司法官律師考試中憲法行政法這一科,可以發現憲法有其偏好的基本權類型,例如言論自由。 其實我是在大三暑假才開始準備的,在大四的時候學校還是有課,所以有壓縮到自己的讀書時間,不過我都是配合著補習班的進度,老師每上完一堂課就要把概念都讀通,我不常錄音或是有錄音也很少回家聽,因為這樣才能逼著自己上課時專注,也不用回家浪費時間重聽,然後一定要邊找考古題做。 我每天都一定會做選擇題,看要分配法緒或者是民法刑法選擇題,這樣會讓自己念書下來比較有成就感也不覺得很疲憊…申論題的話一定要把法條跟基本概念都了解後再去看解題書練習題目。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商品評價
11年前,讀享創立,小梁再度向我邀稿,於是寫下了這本〈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還記得第一版好薄一本,跟現在的肥厚比起來,大概就是花生吐司升級成花生厚片吧,雖然更厚,但一樣好吃。 第一次見到小梁,他跟我說了「解題書」的企劃,在當時這真的是很酷的東西,我也試著寫了人生的第一本書〈債法題型破解〉(也就是現在的〈這是一本民法債編解題書〉)。 反之,若AB已經離境,由於AB之目的仍為獲得一個積極的行政處分,則僅需為課與義務訴訟即為已足。 但若上開採取撤銷訴訟見解者,則由於AB已經離境,無從再藉由撤銷保護,則須轉為確認訴訟。 2.民訴我沒有買解題書,但是我也是狂作狂看考古題,不管是書記官或是四等身障的民訴都會練習,勤勞做考古題跟背法條真的很有用,練習的時候一定要擬架構,到考場上直接反射寫出來。
考試一定要做自己的筆記,要看法條和解題書,法條作為思考的出發點,所有法律爭議首先都要回到法條,所以一定要反覆閱讀,至於解題書則是可以幫助大家去想如何分析題目,並且學習如何安排作答和寫作結構,最後在考試時多用上下引號「」強調關鍵字。 明明已經念完一本厚厚的民法總則,明明已經上完一輪又一輪的面授或函授課程,但在面對考卷時,仍然不知道如何下筆嗎? 這本書用大量的題目,手把手的帶你了解——如何審題、如何開標、如何架構、如何作答。 讓你將來面對考題的時候,不再回想起那個被國考巨人支配的恐懼。 這本書用大量的題目,手把手的帶你了解――如何審題、如何開標、如何架構、如何作答。 本次的考題內容多為過去所喜愛者,更驗證應閱讀考古題的需要。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商品定價
不得不說紀綱老師的解題書真的太優秀了,這次第3題完全是照著老師的答題架構寫出來,就這樣拿到了23分!! 刑訴自己是覺得比民訴複雜一些,而且法條重要的很多,強制處分跟證據固然很重要,但是可以看出近幾年已經不再只考這些了,所以其他的基本概念也都要懂。 管轄(連考兩年)、辯護人閱卷權、偵查、公訴自訴、準備程序、上訴。 (例如J535、J582共同被告分離審判、J665法定法官原則還有重罪羈押、最高法院102年13次刑庭決議、J168、47同一案件重複起訴、J140無效不起訴救濟、最高法院94年第6、7次刑庭決議自訴的限制…)。
教了四年司律考試,去年是第一次上司特書記官課程,遇到很多不同背景但都很努力的學生。 這是今年書記官非本科系應屆探花上榜學生分享的心得,有很多值得參考地方,分享給大家。 10年過去,希望當初買這本書的讀者,都能從裡面得到一點收穫。 對於現在拿者這本書的你,我也衷心希望這本書能作為你上榜的一塊墊腳石。 作為一本國考用書-尤其是解題書-就是要想辦法讓讀者了解怎麼考試、寫題目,這本書就是本著這樣的初衷撰寫而成,第一版是、第十版更是。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法律師特考 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ISBN:9789869435505│讀享│林政豪(W1櫃33袋)
然後一定要練習寫題目,用三階論的方式寫出來,如果考點太多或是一個小考點的話可以直接帶過;有爭議的考點一定要實務學說不同見解引出來,最後再用自己的看法選一說做結尾。 民法法條真的很多,範圍也很大,沒有辦法在準備那麼多科的情況下都讀熟,所以建議選擇的部分用做歷屆試題的方式來掌握出題方向。 我買了林政豪老師的選擇題用書,雖然都是司律的題目可是考點概念都是一樣的,解答也分析的很清楚,另外就是上考選部把所有考民法的考科選擇題都做過一遍,一樣錯的題目複製到阿摩找解答或是問老師以及同學,選擇題的分數真的一定要拿到。
好不容易考完試,等待放榜的日子更是辛苦,在放榜之前,永遠不知道是要邁向下一章,還是勝敗乃兵家常事,大俠請重新來過。 希望這本書能給各位一點幫助,至少在面對考試的時候,不至於在內心咒罵出題老師或手抖無法下筆。 這本書收錄了近年各類國家考試的題目,同性質的題目其實也蠻多的,如果讀者對相同考點的考題已經麻痺了,可以趕快跳過,進到下一個單元,不用硬著拳頭每題都做完,可以留下一些題目以後複習的時候做。 如果是不熟悉的考點,則可透過大量類似的題目去練習,慢慢理解這些爭點要如何處理。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商品運送說明:
最後,想鼓勵非法律系的考生,雖然現在考科改成比較艱難的行政法,可是我相信密集的努力奮鬥不一定比不上花四年讀法律的人,因為我,也做到了。 對我來說,解題書只是讓我學習怎麼寫答題架構跟理解一個題目的考點怎麼表達出來,所以我在看解題書的時候都是去理解為什麼老師會這樣寫,還有知道他的架構模式,當我自己寫題目的時候我還是會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除非是一些真的要完完全全背出來的東西。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1.訴訟法其實我反而覺得是很好拿分的科目,很多人都說很難但是個人覺得很有趣,或許是因為這樣才很好吸收…而且其實四等考試比較偏法條記憶跟操作,不太像司律考得這麼複雜,只要先理解全部法條的基本概念後,其實到考場上很好發揮,重點法條條號一定要背啊!! 寫了考古題後其實會發現書記官很愛考管轄、送達、當事人、一事不再理、 既判力主客觀範圍這兩條一定要背!!!!
- 希望這本書能給各位一點幫助,至少在面對考試的時候,不至於在內心咒罵出題老師或手抖無法下筆。
- 其實行政法讀久了之後會發現沒有這麼的難,只是東西太多太雜,不過自己發現行政法這科非常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所以如果看到不會的題目可以以這個角度下去寫,我自己在結論都會以「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我認為…」來做收尾。
- 我買了林政豪老師的選擇題用書,雖然都是司律的題目可是考點概念都是一樣的,解答也分析的很清楚,另外就是上考選部把所有考民法的考科選擇題都做過一遍,一樣錯的題目複製到阿摩找解答或是問老師以及同學,選擇題的分數真的一定要拿到。
沒去學校上課的話我一天的念書時間大概是從早上9點到晚上9點,其實我覺得時間多少不是問題,重點是每天都要幫自己安排讀書計畫,例如今天民法要讀到哪就一定要讀完,真的吸收進去比較重要。 還有如果讀到想睡覺的話真的就先休息,不然讀進去的效率也不一定比較好。 每天讀完一定要找件自己喜歡的事情做,當作是慰勞自己辛苦的一天,也能讓心情比較愉悅。
林政豪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商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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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民訴我沒有買解題書,但是我也是狂作狂看考古題,不管是書記官或是四等身障的民訴都會練習,勤勞做考古題跟背法條真的很有用,練習的時候一定要擬架構,到考場上直接反射寫出來。
- 第一次見到小梁,他跟我說了「解題書」的企劃,在當時這真的是很酷的東西,我也試著寫了人生的第一本書〈債法題型破解〉(也就是現在的〈這是一本民法債編解題書〉)。
- 還有如果讀到想睡覺的話真的就先休息,不然讀進去的效率也不一定比較好。
- 民法法條真的很多,範圍也很大,沒有辦法在準備那麼多科的情況下都讀熟,所以建議選擇的部分用做歷屆試題的方式來掌握出題方向。
- 但若讀者對於律師、司法官的考題研讀起來覺得頗為吃力,也可以透過這本書建立基礎答題意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