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7大著數

乙方於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貳倍計算之違約金。 房東不得違反政府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所制定的規範,租客除了可向消保官申訴之外,也可依公告事項來主張權利,消費者得主張無效,房東也有遭開罰的可能。 本網站之圖片、文章等內容,屬著作權人擁有,任何人未經授權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利用、使用、轉載、散布、出版或傳播,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目前租屋市場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經上路,為了配合條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審議通過內政部所研擬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房屋租賃2.0」待內政部公告施行後,即可上路。 對於房客而言,新版租約中修正內容包括房客不得擅自變更作非住宅使用、簽約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住宅、有轉租情形應於轉租後30日內通知出租人,新版租約推行後,將可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的保障。 此外,新版租約也將常見的租屋糾紛問題納入規範,以衡平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對於房東而言,修正重點包括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另於簽約時,應出示有權出租住宅的證明文件,說明房客負責修繕之項目及範圍,並應於租賃期間保持住宅合於居住使用;租賃關係消滅後,房客遺留物經房東催告後,若仍不取回,則可予以拋棄。 未來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修正公告實施後,內政部將再印製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分送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及地政事務所,提供民眾索取使用外,同時放置於上述網站供民眾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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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七條 使用租賃住宅之限制

以上修繕項目及以上修繕項目及範圍請範圍請出租人逐項說明出租人逐項說明填載,並填載,並由承租人由承租人確認;如確認;如附屬設備附屬設備或設施或設施有不有不及填載時,得於其他欄填載及填載時,得於其他欄填載。。 □有有□□無積欠無積欠租賃住宅、停車位管理、停車位管理費;若有,新臺幣費;若有,新臺幣________元。 若為違建(未依法申請增、加建之建物),出租人應確實加以說明,使物),出租人應確實加以說明,使承租人承租人得以充分認知此範圍之建物隨時有被拆得以充分認知此範圍之建物隨時有被拆除之虞或其他危險。 (二二))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人之事由致一部滅失,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租人之事由致一部滅失,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 (九九))承租人違反第十點第一項規定,未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室內裝修,經出承租人違反第十點第一項規定,未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室內裝修,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

以出租為業的房東如使用未符合新版規定的契約內容,房客可要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倘經地方政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最高裁罰30萬元。 民眾如有租屋糾紛,也可循消費爭議的處理途徑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以維護租屋權益。 內政部表示,為衡平房屋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合理公平,內政部已於 105 年6月23日公告修正「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1」提供各界參考使用,並增訂「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預計自明年開始實施。 曹筱筠表示,調整後的內容,包括電費與住宅返還及遺留物處理,都有更明確規定。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房屋租賃新制元旦上路 不得限制房客遷戶籍報稅

就算內政部「凶宅」解釋函公告多年,但歷年來法官判決大多與內政部函釋背離。 不僅法官不甩內政部函釋,就連檢察官在調查、起訴凶宅買賣案時,也時常見到見解與內政部函釋截然不同的狀況。 為了防止這樣的現象發生,往後房東必須與房客訂好夏月及非夏月的電費,並且收取金額不能超過台電定的金額,以免損害到房客權益。 這項規定恐怕會讓不少房東抗議,表示自己靠租屋為生,物價越來越貴,不調漲一些房租恐怕活活不下去。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租賃關係消滅,依第十四條完成點交或視為完成點交之手續後,承租人仍於租賃住宅有遺留物者,除租賃雙方另有約定外,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向承租人催告,屆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 前項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修繕,如出租人未於承租人所定相當期限內修繕時,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第三條約定之租金中扣除。 租賃關係消滅,依第十五點完成點交或視為完成點交之手續後,承租人仍於租賃住宅有遺留物者,除租賃雙方另有約定外,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向承租人催告,屆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 依前項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 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前項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修繕,如出租人未於承租人所定相當期限內修繕時,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第四點約定之租金中扣除。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定型化契約範本: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一、為配合租賃條例規定,落實國家整體住宅政策,建立健全之租屋市場秩序並衡平出租人與承租人間權利義務關係,內政部提報修正「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更名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一)第七點契約總價內之部分價款新臺幣__元整,由買方與賣方洽定之金融機構之貸款給付,由買賣雙方依約定辦妥一切貸款手續。 惟買方可得較低利率或有利於買方之貸款條件時,買方有權變更貸款之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貸款,除享有政府所舉辦之優惠貸款利率外,買方應於賣方通知辦理貸款日起二十日內辦妥對保手續,並由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將約定貸款金額撥付賣方。 若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違反上開規定,依據消保法第17條規定,該契約條款無效。 又行政院所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前項出租人同意轉租者,應出具同意書(如附件二)載明同意轉租之範圍、期間及得終止本契約之事由,供承租人轉租時向次承租人提示。 租賃期間因不可歸責於租賃雙方之事由,致本費用增加者,承租人就增加部分之金額,以負擔百分之十為限;如本費用減少者,承租人負擔減少後之金額。 前項押金除有第十二點第四項、第十四點第三項、第十五點第四項及第十九點第二項得抵充之情形外,出租人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時,返還押金或抵充本契約所生債務後之賸餘押金。 也就是必須出租人是「企業經營者」,承租人是「消費者」,並依出租人預先擬定之「定型化租約」,才有上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元旦上路。 台北市地政局今天說,新版增加20多項規定,民眾可從「契約審閱期」分辨 …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編

(二)賣方建造本預售屋不得使用有損建築結構安全或有害人體安全健康之輻射鋼筋、石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未經處理之海砂等材料或其他類似物。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一)施工標準悉依核准之工程圖樣與說明書及本契約附件之建材設備表施工,除經買方同意,不得以同級品之名義變更建材設備或以附件所列舉品牌以外之產品替代,但賣方能證明有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供應原建材設備,且所更換之建材設備之價值、效用及品質不低於原約定之建材設備或補償價金者,不在此限。 前項信託之受益人為賣方(即建方或合建雙方)而非買方,受託人係受託為賣方而非爲買方管理信託財產。 但賣方未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受益權歸屬於買方。 本預售屋將價金交付信託,由__(金融機構)負責承作,設立專款專用帳戶,並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事宜。

住宅租賃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於民國__年__月__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_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如此,有疑問者是,在臺灣社會常以包租公或包租婆等私人方式出租房屋,是否符合所謂「企業經營者」? 查,企業經營者,可以是公司、團體或個人,只要是「反覆實施出租行為,非屬偶一為之,並以出租為業者」,均可認定為企業經營者,因此,基本上會認定包租公或包租婆等私人收租當老年生活費用者,並非所謂企業經營者。 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房屋稅自住用房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及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等租稅優惠,因有涉及子女成年與否的規定,將會有實質影響,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節稅撇步,呼籲民眾可提前預作準備。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分屬不同所有權人而共同出租時,該土地租賃收入及房屋租賃收入,均得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以不動產向他人抵押貸款,嗣後依借貸契約給付之利息,屬於債權人之利息所得,因債務人為個人,無須辦理扣繳憑單申報,該利息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無法於國稅局查詢或下載。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房東注意!土地租賃收入「注意43%這個數字」

此外,本次草案還將將「租賃住宅毀損滅失之損害賠償」及「處理遺留物之費用」,與「欠繳之租金」納入押金擔保範圍,並明訂租賃關係終了時「租賃住宅返還」及「遺留物處理」規定,以迅速終結租賃法律關係。 其他包括將條例名稱由《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避免日租型租賃所衍生的管理弊端,因此明訂租賃期間至少30日,都是本次修法能將租賃市場越趨完善的改變。 前項金額前項金額與與承租人未繳清承租人未繳清之租金及之租金及第六點約定之相關費用,出租人得由第第六點約定之相關費用,出租人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金額金額或或費用。

  • 如此,有疑問者是,在臺灣社會常以包租公或包租婆等私人方式出租房屋,是否符合所謂「企業經營者」?
  • 新制推行後,可改善過去房東與房客間租賃契約中常見的不平等條款,且有明確的法令保障及權利救濟的管道,對於房屋租賃雙方權益的保障,邁向嶄新里程碑。
  • 前項出租人同意轉租者,應出具同意書(如附件二)載明同意轉租之範圍、期間及得終止本契約之事由,供承租人轉租時向次承租人提示。
  • ,出租人若違反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最高可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之罰鍰;若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 (一)賣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承攬人依民法第五百十三條行使法定抵押權或設定他項權利等情事之一;如有上述情形,賣方應於本預售屋交屋日或其他約定之期日_前負責排除、塗銷之。

有鑒於電費收取常衍生糾紛,未來租屋電費區分「夏月」及「非夏月」分別計價,且均不得超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以避免出租人從中賺取不當價差。 停車位管理費為□□月繳新臺幣月繳新臺幣______元元□□季季繳新臺幣繳新臺幣______元元□□年繳新臺幣年繳新臺幣______元元□□其他其他______。。 非屬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設置及權人應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契約書範本

(八八))承租人違反第十點第一項規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進行室內裝修,承租人違反第十點第一項規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進行室內裝修,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 (五五))承租人違反第八點第二項規定,違法使用、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承租人違反第八點第二項規定,違法使用、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 本契約如未經公證,其期限逾五年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金額金額。。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金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金額,額,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不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金額金額。。 出租人應出示有權出租本租賃住宅之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出租人應出示有權出租本租賃住宅之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供承租人核對。

(一一))租賃住宅未合於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所約定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經承租人定相當期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於期限內修繕。 依依前項前項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 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 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之租賃住宅,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期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之租賃住宅,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期間保持其合於居住使用之狀態。 承租人有室內裝修之需要,應經出租人同意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承租人有室內裝修之需要,應經出租人同意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且不得且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之安全。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十條 出租人之義務及責任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並更名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書範本如附件。 針對提前終止租約的規定,消保處補充說明,若無法定終止租約的事由,卻需提前終止,此為「意定終止」,租賃雙方可約定是否能提前終止租約,但至少要在終止租約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若未通知,應賠償他方最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二)賣方於完成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後七日內,應會同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將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等資料,移交之。

因第三人就租賃住宅主張其權利,致承租人不能為約定之居住使用。 (六六))承租人違反第八點第三項規定,擅自將租賃住宅轉租或轉讓租賃權予他承租人違反第八點第三項規定,擅自將租賃住宅轉租或轉讓租賃權予他人。 (二二))承租人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個月之租金額,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個月之租金額,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為支付。 出租人於租賃住宅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本出租人於租賃住宅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本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目前草案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預告,民眾對公告內容有任何修正建議,可於2015年10月26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內政部反映。 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之「應記載」事項,除明訂契約應記載房屋租賃標的,即房屋地址等標示、租賃範圍及附屬設備、租賃期間、租金支付、使用房屋之限制、修繕及改裝、通知送達等事項外,更要求該租賃契約應予承租人至少3日的審閱期,且押金及違約金分別不得超過2個月及1個月之租金。 因此,在本案例的情況,A企業就算是訂有期限的租約還是可以提前終止租約,並要求房東返還2個月押金(剩下的一個月作為違約金),但是因為提前終止的預告期在內政部版本的定型化契約並無強制規定,因此如果租約約定提前終止租約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這樣A企業如國臨時想結束營業就會因為預告期的因素而無法拿回3個月的押金。 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明定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包含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並特別針對房屋租賃關係中,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如提前終止租約、房東要求過高的擔保金(押金)、臨時調漲水電費、租屋毀損修繕費用、租屋衍生稅費負擔及房屋返還等爭議,明定應加以記載。 內政部指出,基於衡平租賃雙方權益的立場,依我國國情及實際需要,已研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修正草案,並據該範本草案內容研提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自2015年5月起陸續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業界公會召開多次研商會議討論完竣,目前正辦理預告,俟預告期滿,將送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審議核定後發布實施。 屆時以租屋為業的房東,即應使用定型化契約,並受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範。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金額。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金額,得由第五點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金額。 為保障自住需求並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民眾出售自住房地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符合重購租稅優惠條件者,可申請退還或扣抵。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基準,當年度累計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土地設有地上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減除估定之地上權價值後辦理估價。 納稅義務人為塗銷因未繳納稅款經稅捐稽徵機關辦理之禁止財產處分,得提供不動產作為繳納稅款擔保,該不動產擔保價值的計算,可主動提示銀行貸款評定房屋及土地款價格等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由稅捐稽徵機關核實認定,即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房屋,如違反此項義務,致房屋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房屋之性質使用、收益,致房屋有毀損或滅失者,不在此限。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新制違反規定,可依據消保法規定限期改正,否則可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 他舉例說,電費收取常發生爭議,例如台電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6.41元,卻有房東向房客每度收取10元,新制規定不論夏月、非夏月,電費收取都不能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禁止從中賺取不當價差。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房屋租賃契約2.0採平等互惠原則,建立健全的租屋市場秩序,遏止惡房東坑殺房客,也避免租霸房客惡意破壞房屋。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政部公告:修正「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修正名稱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9年9月1日生效

買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之票據無法兌現時,買方應加付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二單利計算之遲延利息,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賣方。 (二)本「__」共有部分總面積計__平方公尺(__坪);專有部分總面積計__平方公尺(__坪)。 前款共有部分之權利範圍係依買受專有部分面積與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而為計算(註:或以其他明確之計算方式列明),其面積係以本「__」共有部分總面積乘以該權利範圍而為計算。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房屋租賃新制9/1上路》除了搞懂電費上限外 租屋前還得留意這「五大重點」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強調,如果政府真的有心解決租屋市場亂象,確保房東與租客的權益,應該把房東、租客的權利與義務敘明清楚,並將相關規範提升至法律位階,不管是修改《民法》、或者《租賃專法》都好,而不是只修改「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已。 另外,租賃住宅及附屬設備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如果房東為修繕而須進入屋內,房客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修繕期間若租賃住宅不能居住使用,房客得請求房東扣除全部或一部租金。 陳星宏提醒,待法案公告施行後,若房東仍使用舊的租約,與新版相牴觸的條文會成為無效條款,對雙方不具效力,屆時法律上會以政府公告的最新版本為基準。 消保處亦呼籲出租人,所提供之租賃契約內容應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倘租約內容與前開規定未合,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罰。

(二)賣方應於買方辦妥交屋手續後,將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使用維護手冊、規約草約、使用執照(若數戶同一張使用執照,則日後移交管理委員會)或使用執照影本及賣方代繳稅費之收據交付買方,並發給遷入證明書,俾憑換取鎖匙,本契約則無需返還。 (二)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若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視同賣方違約,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 本預售屋已加入由全國或各縣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辦理之連帶保證協定,賣方未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買方可持本契約向加入本協定之○○公司請求共同完成本建案後交屋。 加入本協定之○○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 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一部分。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租賃住宅法制化 285萬租屋族有福了

查「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係本部依據消保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於105年6月23日公告,並於106年1月1日施行。 茲因「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於107年6月27日施行,對於租賃之權利義務關係已有更周全之規範,為落實該條例之執行,已訂定非具消費關係之「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而具消費關係之「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亦應配合該條例規定作一致性修正,以全面保障租賃雙方權益。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不同於以往舊版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較似於行政指導、僅提供民眾參考用,此次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之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其中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係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若出租人與承租人所簽訂的定型化契約有違反該條款,便可視為無效。 而房屋租賃產生消費相關之爭議時,民眾除得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或調解外,亦可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或至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政部公告:預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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