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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執行計畫主持人個人之計畫為主,屬定期契約制僱用人員;而「約聘職員」則為負責校內行政業務,部分屬不定期契約僱用人員,兩者除經費來源不同外,嚴格來說,雇主亦不同,如併計年資,會造成認定上之疑義。 A:私立各級學校除編制內之教師、職員及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外,其餘工作者均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工讀生如具僱傭關係,不論全時或部分工時,自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故符合上開規定者,即應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其「是否具雙重國籍」無涉,雇主依法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A:勞工於工作場所超過正常工作時間自動提供勞務,雇主如未為反對之意思或防止之措施者,其提供勞務之時間仍應屬工作時間,並依勞動基準法計給延時工資。 條,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等有關事項,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並依約履行。 雇主如欲調整上開事項,應與勞工重行協商合致,始得為之。 A:勞動契約屬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可依口頭合意、事實行為或默示同意而成為契約內容。 因此,為避免未來勞資爭議時,發生舉證困難之情形,建議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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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知識+ …… 勞委會 職訓局- 台南職訓中心 民國70年11月1日成立籌備處,且於民國74年4月1日,在 臺南縣 官田鄉 官田 …… 勞委會職訓局-台南職訓中心 – PChome 個人新聞台不想活了的燈泡 跟領帶融為一體的襯衫 一人世界玩手機用頭套 ….自己看吧!! 本統計圖為105~108年度各項訓練結訓統計人數,包括:養成訓練結訓人數、樣成訓練就業人數及考取證照人次。 備工資清冊: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發給之工資數額等事項記入。
所稱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指僅從事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相關課程綱要所列課程、大專校院發給學分或授予學位之課程教學者。 「高雄南區職訓中心」 – 南區職訓中心 – 南區職訓中心課程 台南職業訓練中心 -網站計數器 「南區職訓中心 官田」 – 南區職訓中心 – 南區職訓中心課程 【精選 …… 這個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若看不見動畫,請更新最新版本的Flash Player,或點此進入網站 | 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 | 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 答:管委會雖非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但仍得自願參加勞保,如不願參加勞保,但只要有僱用勞工即係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應依法向勞保局申請成立就(職)保投保單位併同辦理勞退新制開戶,為所僱勞工申報就保、職保加保及勞退新制提繳。 條規定給付資遣費,如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則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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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如認勞工有提前違約行為要求員工損害賠償時,應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以據此確定賠償金額,尚不得逕自工資中扣除或強制員工簽署契約。 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原相關人事管理辦法須配合修正。 職訓局免費課程 保母訓練課程 台大課程網 職訓局補助課程 三年七萬2012課程 職訓e網訓練課程查詢 救國團課程 … 南區職訓局課程相關網站蒐集,快速找到與南區職訓局課程有關的網站,讓你蒐集資訊更方便。 南區職訓中心103年度委外提升待業者勞動力職業訓練… 南區職訓中心103年度氣體材料集中採購(案號102… 宜蘭訓練場興建學員宿舍工程公共藝術作品採購案(nv… 泰山職業訓練中心102度上半年900小時自辦職前訓…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所稱「盈餘」之意義,該法未見規定。 另,研究計畫助理所從事之工作,如係為以學校為名申請之相關研究計畫工作或從事校內行政業務,其雇主皆為學校,研究計畫主持人則僅係為雇主之代理人。 勞動契約係由勞雇雙方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及誠信原則協商議定,各學校目前校內工作者皆已存有僱傭契約,毋須重新以書面訂之。 但是原契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最低標準。 基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如兼任導師,非屬本次公告所稱「兼任行政職務」,尚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參訓者學員為失業者身分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1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開課前1個月勞保明細表及特定對象相關資料),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費用: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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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委員會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在案,或依法取得其他政府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即有依法辦理登記之事實,應依前開規定為所僱用之勞工辦理加保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工作得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另勞工所從事之工作,如為相關機關所委託或補助專案計畫,且該等工作具有於一定期間完成之特性,例如專案研究計畫、學期特定課程協助教學等,則於該特定期間內,學校得與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但該契約中應載明契約期間、工作內容、目的及依據。 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如勞工所從事之工作係為事業單位之繼續性業務,雇主不得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又勞動契約是否為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非依經費來源為判斷,而係依勞工所從事工作之性質與學校業務之關聯性,作個案判斷。 )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係屬社會保險,有關是否投保勞保、就保及職保係依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與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無涉。
爰雇主欲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當依前揭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與勞工終止契約或強迫勞工自行離職。 答:查勞雇關係存續期間,勞工除有提供勞務的義務外,尚有忠誠、慎勤之義務,亦即勞工應保守公司的秘密及不得兼職或為競業行為的義務。 惟現行勞工法令並未明文禁止勞工之兼職行為,故勞工利用下班時間兼職,如未損害雇主之利益,且未影響其勞動契約之履行及正常生活,原則上並未違反勞動法令之規定。 爰所詢工讀生如為學校所僱用,依上開規定應由雇主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 規定,如雇主未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或勞工因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合理補償,尚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且服務年限與受訓期間之比例,若經綜合考量已逾合理範圍,且顯失公平者,其約定無效。
南區職訓局: 職業業務主管暨職業管理人員在職訓練(回訓) 【台南教室】【實體課程】 112/1/11
訓練目標:使用工具從事各型冷氣機、電冰箱之安裝及修護工作。 課程內容:電工學、冷凍空調原理及節約能源介紹、識圖與製圖、金工及氣銲實習、基本電路實習、冷凍空調系統實習、冰箱實習、窗型、分離式冷氣實習、控制電路實習、綜合 … 各班同一時間進行筆試,故每人同一甄試時段僅得參加1班考試,恕不開放名額遞補,報名或到考人數未達開班門檻(未達預訓人數二分之一或未滿10人)者,亦不予開班。 本訓練係在職訓練,故本分署不為參訓學員辦理勞工保險,若每期所訂勞保勾稽日被分署發現未具參訓資格,分署將撤銷其錄訓。
訓練費用:以筆試後確定錄訓之學員,於筆試當天當埸繳交訓練費用,現場未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訓練。 費用與參加職類特性而有不同,以當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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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訓費用規定: 1. 未曾加保勞工保險之一般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農、漁會)且不具備特定對象身分之被保險人,應負擔20%訓練費用。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 [置頂] 台灣的榮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榮獲「2013年國際培訓總會全球人力資源發展獎 … 南區職訓 免費教技術 待業民眾照過來!
工資清冊應保存5年。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五年。 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南區職訓局 款規定,擔任導師係屬教師之義務,其職責係以輔導學生為主,非從事行政工作;對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外」之教師,屬一致性規範。 如私校經營困難已是可預知之趨勢,為保障私校受僱勞工權益,更應將渠等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避免因經營不善而損及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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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管理委員會與管理負責人不會併存,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才會推選管理負責人。 前開公告適用範圍係以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者為限,並不包括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而推選管理負責人者。 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或未完成交接工作,如有造成雇主之損害,雇主得依民法規定向法院為對勞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惟仍不得拒付工資。
- 條規定意旨,除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外,原則上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雇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 故符合上開規定者,即應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其「是否具雙重國籍」無涉,雇主依法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凡是年滿15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均可報名參加並獲政府補助。 參加本方案訓練課程者,須先行繳納訓練單位規定之訓練費用,結訓後上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四分之三以上,並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者,由訓練單位協助學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職訓中心申請補助費用,經審查合格後給予補助,每門課程至少可以獲得80%訓練費用之補助。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意旨,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外,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0五九六0五號函公告私立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南區職訓局: 職業業務主管暨職業管理人員在職訓練(回訓) 【台南教室】【實體課程】 112/2/2
另勞動基準法第13條屬強行禁止規定,所以勞工如有第12條第1項所定情事,於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仍不得終止契約。 至於第12條第2項所定期間,俟職業災害醫療期間屆滿後,前後合併計算。 條規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101年度上半年計核定2,400餘班,可提供63,000人次參訓機會,訓練課程包括文化創意類、綠色能源類、觀光旅遊類、精緻農業類、生物科技類、雲端運算產業等。 此外,今年度新增課程包括Altium Designer 電路設計班、滅菌醫療器材包裝設計與滅菌確效實務班、工作場所緊急應變管理人員實務訓練班、文化創意思考班、趨勢基因TrenDNA班、TPS管理與Loss消除改善實務班、工程索賠求償與舉證實務班等課程。 您還在煩惱哪裡有訓練課程可繼續進修嗎?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推動的「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自101年1月1日起,從原來3年補助額度5萬元調高為7萬元,101年上半年訓練課程已開始受理民眾報名參訓,希望持續進修之在職勞工,千萬不要錯過這個自我充實的好機會。 惟勞工之工作時間尚非全然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且勞雇雙方依該條規定另行約定之工作時間,仍應以書面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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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暨相關勞工法令之瞭解,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針對大廈管理委員會常問相關法令疑義,彙整常見問答集,歡迎多加利用。 項規定,勞工離職後再受僱時,應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南區職訓局 故私校編制外工作者若為退休後再受僱,學校仍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南區職訓局 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例假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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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會直接連到 台南 ……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北高雄訓服處成果發表」。 南區職訓局 為了協助北高雄地區扣件產業的人力缺口問題,勞委會職訓局南區職訓中心今年特別成立「北高雄訓練服務處」,日前假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大禮堂舉辦訓練推廣成果發表會 … 答:提繳人員名冊將列在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每月25日前寄發)之計算名冊,請務必仔細核對,提繳資料如有不符,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前來函勞保局辦理更正。 項所列各款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 南區職訓局 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並督責改進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雇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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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非屬前開工作者或縱屬前開工作者,惟未曾將勞雇間之約定以書面報該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一般規定辦理。 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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