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加班上限不可不看攻略

加班不要再提,人生已多周末 蔚来创始人李斌就曾经说过,工作和生活,根本不可能兼顾,说能兼顾的都是骗人。 也许会有人说,为什么谈个恋爱那么矫情,对方忙工作而已,就不能包容吗? 但当你真正身处其中就会知道:当对方眼里、心里全是工作的时候,你会觉得眼前这个人是陌生人,跟你没什么关系。 ,必须给超时加班划一条红线,遏制超时加班现象进一步扩散,保障劳动者权益,不让劳动者陷入无休止的加班海洋中。 非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依照员工实际加班工时支付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 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可控因素所致,通常员工加班工时不高于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

這 2 週內的每日工作時數不可超過 10 小時、每週的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 48 小時、2 週的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 80 勞基法加班上限 小時。 勞基法加班上限 可在職業工會同意/沒有工會但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將工時調整為以下 3 種(2 週彈性工時、4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並分別有不同的例假日規定,以下將詳細介紹,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2 週彈性工時、4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 對照新聞內容的「單月加班111個小時」顯已逾越法規上限,又本件勞工係於「傳產公司擔任作業員」,故應無約定84-1之可能,且84-1條其實也有加班時數之限制,並非毫無上限,故發文者所說如為真實,則公司實已違法。 2017年起,《勞基法》明訂,每7天應有2日休息,1日為休息日,1日為例假,而這個例假只有天災事變時可指派勞工出勤。 如果沒有天災等特殊狀況,即便勞工同意來加班,公司照樣會違法。

勞基法加班上限: 月薪制勞工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在國定假日工作:在勞工同意且符合雙倍薪資的前提下(國定假日的薪資介紹詳見下一段), 雇主可安排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 2 週彈性工時第二種安排方法(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 4 週彈性工時 】算法:以 4 週為一個單位,在每日工作時數最多 10 小時;4 週內的工作總時數不超過 160 小時的前提下,可將 4 週內的總工作時數加以分配。 【 2 週彈性工時 】算法:以 2 週為一個單位,每 2 週可將其中 2 日的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支薪與否:同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雇主需補齊。 支薪與否:全薪,但若醫療時間超過兩年仍未能痊癒,且經過指定的醫院診斷為喪失原有的工作能力,同時不符合勞保中的失能給付條件,雇主可以在一次支付 40 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往後的工資補償責任。 支薪與否: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雇主需補齊。 其他規定:雇主不能以曠職、強迫勞工利用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Ben 的同事 David 是月薪制勞工,每週工作 5 天、每天 8 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 40 小時。 近年因爲考量讓適逢週二、週四的國定假日能夠與週休二日配合,設計了「彈性放假」的制度,讓原屬工作日的週一或是週五提前/事後在休息日補班,使得國定假日能與週休二日形成連假。

勞基法加班上限: (三) 責任制核備認定流程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68 勞基法加班上限 元。 以 7 日為一個單位,每 7 日中應有 1 勞基法加班上限 日為例假日,8 週內的例假日+休息日應至少有 16 日。 → 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也就是說連續工作日最長可達 12 日),4 週內的例假日+休息日應至少有 8 勞基法加班上限 日。

勞基法加班上限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实操中笔者见过太多因为“劳动者心中觉得不满不公平”而导致的各类诉讼。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0,000 勞基法加班上限 元。

勞基法加班上限: (一) 責任制什麼意思?淺談責任制定義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雇主若要讓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段加班,必需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經過工會或是勞資會議同意,並且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0條進行公告。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如果每二星期的其中一星期的工作時數少於44小時,則在合約列明的情況下另一周的工作時數可以超越44小時,但一周不超過48小時或連續2周不超過88小時。 程序员只能排第3 当员工加班猝死的新闻逐渐淡去,黑夜中大厂的灯火依然通亮。

  • 但勞工在工作一定時間後,需有休息時間(勞基法第35條參照),而休息時間係指勞工得自由活動,不受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之時間,故休息時間並非工作時間。
  • 以本件勞工超長工作時間來說,倘若勞工因此產生過勞而導致職業災害,雇主除了需負擔職業災害補償外,更負民事賠償責任之可能。
  • 年初三讀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案在3月1日上路,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的公司,即可從每月最高46小時上修至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根據勞動部官方數據顯示,目前共有416家事業單位申請,影響勞工人次為34萬5582人次。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超过标准部份,计为加班时间。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勞基法第 43 條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8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且需額外發給月薪制勞工 1 日的工資(所謂的「雙倍薪資」)或是 1 日的補休,時薪制勞工則是給予加班費。 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

勞基法加班上限: 企業內訓

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另,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得採3個月總量管控,但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 实操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令人头疼。

勞基法加班上限

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根據上圖的劃分也可以一目瞭然。 勞基法第 36 條中規定,勞工七天內應該要有一天的例假日,一天的休息日,所以常見的作法是每週六當作休息日,每週日是例假日。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

勞基法加班上限: 勞基法加班時數上限是多少?關於「加班」常見7大問題一次搞懂!

支薪與否:若勞工生病並非雇主所致,雇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支薪;若雇主願意給薪,則可以從當年的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扣除該位勞工薪水的 2 倍作為對雇主的優惠措施。 舉例來說,Eric 是一名業務,他的底薪是 33,000 元,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000 元、全勤獎金 2,000 元,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他的月薪應為 38,000 元。 常言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一起來檢查勞工還有哪些權益可以爭取。 如果想知道 2023 又哪些值得令人期待的連假以及相應的補班措施,也可以點這裡立即查看。 受新冠疫情影響,民眾減少出入醫療院所,這也讓0至6歲兒童早療人次下降,創3年新低,伊甸基金會旗山早療中心主任許延安指出,國內慢飛天使通報數已比10年前成長6成,但如錯過0至6歲兒童發展黃金期,需花費至少10倍的時間與心力才能改善,治療刻不容緩。

勞基法加班上限

加班時數限制:每天正常工時+延長工時,不能超過 12 小時,每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 46 小時。 国企等的单位若是加班严重,且单位还不支付加班费,那么职员可以选择离职,并且在离职的同时向单位提出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职员也可以选择继续在单位就职,在任职的同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 先說個大前提,例假與休息日並未限定只能排在週六及週日,其日期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前提下,得由勞雇雙方協議之。

勞基法加班上限: 休息日(一例一休)

根據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此外,加班時數上限的計算,這次修法以「每3個月」為周期而非「任3個月」,也可能因「一字之差」,影響勞工權益。 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律師,有著自各個角度觀察勞資糾紛的豐富經驗,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金融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為主要執業領域,目前並擔任全國律師聯合會勞資關係委員會主任委員。 至於與工時有關的「長期工作過重」過勞樣態,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定義為:評估發病前(不包含發病日)6 個月內,是否因長時間勞動造成明顯疲勞的累積。 其間,是否從事特別過重之工作及有無負荷過重因子係以「短期工作過重」為標準。 只要是勞工,都適用勞基法的加班規定,除非是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而不得已要加班,這樣的加班情形勞基法第 32 條中也有另外說明。

勞基法加班上限

此時合法的方式是,先讓勞工去休息用餐半小時以上,再繼續加班。 并不是所有劳动者可以接受超时加班,实操中确实存在部分劳动者宁愿少拿点加班工资,也不愿意加班加点的提供劳动,特别是个别劳动者在自身身体状态不好的前提下,更不愿意加班。 该疑问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字面的文义解释来看,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应仅仅局限在延长加班工时,还应当包括休息日加班小时数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加班时间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

勞基法加班上限: 休息日工作時間要算在計入每月的加班上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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