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9大著數

生理假: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該假別係基於女性生理特殊性而定,爰每次以一曆日計給為原則,不因部分時間工作而依比例計給。 (一)35歲以下,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本國籍在學學生,須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近1年曾獲就學貸款或近一年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之一。 下次別再理會加LINE的詐騙訊息,不如加入MAYO官方LINE好友,輸入ID:@mayohr,擁有最新的人資相關議題與新知分享,同時擁有不定期的免費人資講座與相關課程。

販售商品,接待、服務顧客,接受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 工讀 不過,還有另外一種勞工是「短期工作人員」,他們不是整月在職,而是不定時到工,例如臨時點工短暫受僱幾天,或是只有在活動或會議當日來工讀的同學,此時,雇主在他們到職日加保、離職日退保即可。 關於工讀生的資遣費計算,基本上仍然與全時勞工的計算相同。 在新制之下,工讀生如果非自願離職時,計算資遣費的方式,則主要需參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計算方式。

工讀: 實習要不要給薪資,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議題 7年前

部分工時勞工,是工時比正職員工短,一天中可能只工作幾小時,或是一週中只工作幾天,例如案例中提到的B每週只有週五晚上至週日才上工。 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0條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退休金,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其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雇主如果未依本條例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工讀生權益受損,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亦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訴檢舉。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之退休金及收益,於年滿60歲時始得請領。 對雇主來說,提供給勞工的「福利」應屬勞基法不保證的範圍,像是年終獎金、三節獎金、額外休假、免費茶水零食等,視企業規定而有所不同,也有些企業會依據正職員工和工讀生給予不同的福利。

  • 各投保單位於僱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公保險及就業保險。
  • 至於勞退部分,雇主須以工讀生的日薪乘以 30 天換算成月薪標準後,再對照我們上一個段落中提供的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用該分級表中的金額乘以天數來申報。
  • 如果是利用寒暑假從事未逾 3 個月之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
  • 所謂「部分工時勞工」,參照勞動部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是指所定工作時間,比起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的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的勞工。

因此導入雲端人資系統時,相較於性價比更應該將資訊安全納入優先考量指標,除了雲端伺服器本身的防護機制,人資系統服務廠商在開發流程上的資安控管機制、如何進行資料保護、掌握多少加密技術、有沒有在做定期預防及風險控管,都可以做為雲端服務在資安層面的評估準則。 工讀生在平日加班超過 2 小時: 2 小時以內的的工讀時數,以上述的規則計算;另外超過 2 小時的部份,則加班費時薪應該要再加給每小時工資的 ⅔ 以上,也就是(時薪 x 時數 x 1.67 倍)。 若你是將在 2023 年尋求工讀、打工機會的工讀生,記得以此打工的時薪為基準和雇主協議薪資;若是延續 2022 年的工讀職缺,也可留意雇主是否依據 2023 年的勞基法最低時薪標準給薪。 I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工讀: 工讀生有年終獎金嗎?

如果A沒依法幫B投保,或高薪低報的話,會被處保費2至4倍的罰鍰。 如果同學是趁寒暑假打工,工讀期間不到3個月,也沒有喪失原本的投保資格的話,就是圖1①的情形,可以由工讀生自行決定要不要在雇主這邊加保。 但衛福部建議可以維持原來依附父母親以眷屬身分繼續參加健保,避免短時間不斷在雇主、父母之間加保退保,不但麻煩,也擔心轉換時失誤導致投保中斷。 工讀 人氣打卡餐廳的老闆A因為週末來店人潮眾多,實在忙不過來,除了正職員工外,再僱用了在學的B來長期工讀,約定B每週五至週日來打工,週五晚上來工作4小時,週六、日則各工作6小時,每週合計1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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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雖說這個2日休息不一定要是周六跟周日,不過請注意排的班表是不是出現連續7日上班的情形;如果是的話就屬於違法喔。 如果在7日內有休假,至少要休1日(例假是一定要休的不能上班),多上的這天班就是屬於「休息日或例假日上班」,這天也是可以領加班費的。 職缺廣告若提供之資訊簡陋、不清楚,或是詢問時四兩撥千金,含糊帶過甚至說是祕密,請小心這類型的打工職缺。 這次我會感到憤怒、疑惑,便是因為在錄取後才知道薪資計算的方式,以至於有被騙的感覺、甚至發現自己比想像中更在意金錢、更注重其他能夠發揮我所長的環境。 當然,現在許多無薪實習被實習透視鏡通過實習生匿名呈現實習真實近況,以至於將實習生當工讀生用、不給薪水的情況能被公開檢視,因此算是大幅減少了此類無良實習。

工讀: 包貨人員 (電商出貨員) 工讀人員 兼職人員

最後,依據同法第26條規定,雇主亦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或賠償金之用。 工讀生從法律上來看,包括工資、工時、休息等勞動權益,與一般勞工並無二致,均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 然可能因為工讀生尚在就學中,年紀較輕、社會經歷尚淺,往往忽略了自己的勞動權益。 雇主雇用工讀生或其他「部分工時勞工」時,除了須遵守勞基法規定,每天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之外,若有需要工讀生加班,雇主也必須遵照我們在上一段落中提到的加班時數限制,工讀生一天不能打工超過 12 小時、且一個月不能超過 46 小時。 只要你的公司雇用人數在 5 人以上,就需要成立投保單位幫員工保勞保,而且不論員工的職位為何,是工讀生、短期打工人員、計時人員、兼職工作者或正職員工,都必須在員工的到職日投保。 另外,雇主也需注意的是,就算你雇用的工讀生或兼職工作者原先已有一份正職工作,也必須協助加保勞保,因為勞保是可以重複加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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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未滿5人之單位者,得準用本條例自願加保。 特別強調,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並未受強制加保勞保,但仍需要為勞工加保就業保險和提撥6%退休金。 工讀 若工讀生如受僱於上開僱用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於到職當日亦應主動請求投保單位辦理加保,工讀生請領保險給付之權利,悉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首先,打工族的權益和正職員工一樣,並不會因為你是工讀生而縮水。

工讀: 安全可靠

一位在大學任教的老師請託友人提供三個實習機會,說不必給薪,津貼就隨便給,公司不必打實習分數。 友人礙於交情只好答應,且承諾會給每天150元的午餐和油資補貼。 結果來的學生所唸的科系根本和他公司經營項目完全無關,友人不知該如何安排工作,三個學生呆坐了一天,第二天三個都沒來,打電話去問,學生的回覆是:其他同學實習的補貼最少都有一天200元,所以他們不去了。 「工讀生」與「正職」的職位不同,相對之下所擁有的福利與薪資也不同,但近日有網友在PTT上發文詢問「全職工讀生」的定義,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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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有的網友不介意上大夜班「找白天的工作,下班後去上課,不用日夜顛倒吧」、「不要日夜顛倒,很傷身體」、「讀夜間部不找白天正職發展未來,寧願用肝換錢?」、「基本上你日夜顛倒完全傷身,建議白天找個簡單的行政工作」、「超商大夜要洗機器,還要處理很多取貨商品哦」。 部分工時勞工,原則上不得採用「變形工時」;除非,公司係完全比照「政府行事曆」出勤,此時得寬認適用8週變形工時。 總之,所以好律師在這邊依樣要提醒雇主,不要因為工讀生是基層,就刻意設計出「不同於」勞基法的條件喔,以免受到法院不利的判決。 但我會建議你選擇工讀薪資比較高,以及對你的能力有累積效果的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如果是在休息日工作,工作時數達 工讀 3-8 小時,其工資要至少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67」。 如雇主本有常態性的勞務需求,與勞工協商每月固定出勤時數,並給付固定工資的話,屬於按月計薪形式,依照 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

工讀: 工讀須知

打工的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相同,只要和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就必須遵守打工的工作守則、保護營業或技術上的機密,欲離職時也須遵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依據年資提前預告雇主,並不能夠因為自己是工讀生,就可以想要任何時候離職就離職。 唯有如年終獎金、三節獎金、額外休假等福利,由於不屬於勞基法所保障的範圍,通常都視雇主與企業規定而為之,因此工讀生不見得會有相關的福利,建議可以在面試前先詳閱企業規定,或是在打工面試時和雇主確認清楚。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不管任職多久,每一年都有 30 天半薪病假的權利。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日期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並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常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以上三點建議或許不是人資可以全部掌控的,但人資有責任跟相關部門做好協調、關注、溝通。 工讀生本來就是短期性質,工作穩定性不高是很正常的,不要用正職人員的標準看待,他能做多久其實是取決於公司的種種做法,從招募需求開始,經過面試挑選、工作指派等等,當我們在抱怨工讀生時,應該先看看自己公司做了哪些。

工讀: 公司

雇主使勞工於第 36 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 2 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提醒您,這些巧立名目的收費方式皆不正常;甚至面試時要求提供許多與職缺工作無相關的個人資料,也是不合理且有風險的。 很多人會利用上課、上班的空閒時間,或是利用學生的寒暑假期間透過打工、兼職工作來充實生活、多一分經歷,並藉此賺得一筆外快。 然而每每投遞履歷的時候,我對於「招募實習/工讀」類似這種含糊帶過的職稱,或是掛著實習生的頭銜,做的是工讀生的工作,領的是實習的薪水(也就是無薪或僅有車馬費補貼)⋯⋯種種花樣百出的召募大學生人力的工作,感到非常困惑。 工讀生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其各項勞動條件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其他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建請雇主參照該法辦理。 大家可能有發現到我上面一直用「工讀生」這個職稱,而沒有提到「實習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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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儘管非勞基法保障的福利範圍,雇主也應於面試或簽訂勞動契約時和員工和工讀生說明企業福利的範疇,並在合約中註明清楚。 根據勞基法規定,不論是打工的工讀生或全職員工,都適用一例一休與特休假規定。 不過因為通常工讀生不像全職的員工,每週都擁有完整 40 小時的工作時數,雇主便可以依照實際的打工時數計算出特休假的時數或天數給工讀生。 如果工讀生是在員工人數少於 5 人的小型公司單位打工,則不在勞保強制投保範疇中(但仍適用自願投保),不過雇主還是必須幫工讀生投保就業保險(就保)和提繳工資的 6% 作為勞工退休金(勞退),未來如果要申請失業給付或退休金才不會受到影響,這兩者也都是工讀生打工就職第一天就該有的保障。 一般來說,若工讀生打工的工作期間大於 3 個月,而且每個工作天皆有上班;或是工作期間大於 3 個月,而且每週工讀的總工時大於 12 小時,則雇主需要幫你投保健保。 那些關於工讀生的必知知識,如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時與時薪加班費的計算等,都一次在本文中介紹!

工讀: 實習:邊學邊付出,帶得走的軟實力。

相信大家在學生時期或多或少都有打工的經驗,但身為工讀生,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好好了解自己的權益;而若你身為雇主,可能也經常因為複雜的法律規範感到頭痛,對於工讀生、兼職人員的雇用細節也不完全清楚。 案例中的B不是臨時來1、2天的短期工作人員,而是長期工讀,所以是整月在職的部分工時勞工。 因此,A應該幫B整月加保,不可以週五上班時加保、週日下班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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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利用寒暑假從事未逾 工讀 3 個月之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如「2週彈性工時」,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將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但分配的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也就是說單日的正常工時最高可以到10小時,但相對的,2週內一定有某天的正常工時最高只能為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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