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新聞稿7大伏位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之遺產稅核定應納稅額新臺幣(下同)1,500萬元,繳納期限至112年2月10日止,因遺產中無存款可繳納稅款,全體繼承人已找好買家,急於脫售遺產中之A土地(核定遺產價額為500萬元),再以出售土地所得價款繳納遺產稅,經繼承人提供定期存單500萬元作為納稅擔保,向該局申請核發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順利完成出售A土地及繳納遺產稅事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因應納稅額較鉅,一時繳納現金有困難,而遺產內又無銀行存款,如想要出售部分遺產以繳納稅款,得提出確切納稅保證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即可先行處分部分遺產。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該局指出,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採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方式申請退稅之案件,極少數有因輸入之金融機構代號、名稱、買受人帳號及戶名等資訊,與買受人身分資料、實際帳號或戶名不合等,致無法將退稅款撥入買受人帳戶,特別提醒民眾務必確認退稅帳戶資料正確,退稅款即可快速的直接撥入指定帳戶。 為緩解進口成本上升,穩定國內物價,財政部長蘇建榮昨天表示,十二月卅一日屆期的大宗物資降稅案將再延長三個月,預估稅收損失約… 印花稅、娛樂稅長年被認為「不合時宜」,相關存廢議題已討論多年,立院財委會今(8)日舉行公聽會,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認為,兩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促進實質投資,提升經濟動能,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107年度及以後年度之未分配盈餘,於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之實質投資支出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可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例二:王君於105年以1,000萬元購入B房地,於111年以相同金額出售予其子,無價金支付流程證明,申報贈與稅時,其雖以「買賣」為原因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經國稅局核實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認定為贈與房地,依贈與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核定贈與總額為400萬元,王君可免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其子嗣後出售該房地時,取得成本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400萬元)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認定,不可以合約價1,000萬元申報成本。 例一:李君108年以新臺幣(下同)600萬元購入A房地,於111年以700萬元出售予其子,有相關交易價金支付流程證明,於申報贈與稅時,國稅局依相關資料核認屬買賣,李君應於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二、未支付價款,且經國稅局核認屬贈與房地案件:雖以「買賣」方式辦理移轉所有權登記,然經國稅局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認定為贈與房地,贈與人可免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受贈人將來出售該房地,其取得成本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認定。
國稅局新聞稿: 個人仲介不動產買賣取得之佣金收入,應據實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2.0土地,其交易所得之計算,應以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再行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國稅局新聞稿 復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得自該所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應以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而當次交易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超過前述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部分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此外,請民眾消費時多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可免除發票蒐集整理,並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好處多多。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倘有適用房地合一稅2.0之土地交易,應留意相關法令規定,以正確計算土地交易所得申報納稅,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於110年7月1日以後,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土地(下稱適用房地合一稅2.0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房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且得自房地交易所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亦有上限規定。 該局呼籲,網路銷售貨物,如為收款後再出貨,除符合上述得於鑑賞期過後始寄送發票者外,業者務必於收款時,先行開立發票,隨貨附寄予消費者,以符規定。 如有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情形,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加計利息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經查獲受罰。
國稅局新聞稿: 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率團參加2022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財政部長會議,促進國際財政合作交流,圓滿成功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購買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可在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記載之交易日期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之貨物稅,逾期則無法申請退稅,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訂於111年12月09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至11時40分,於該所4樓會議室舉辦營業稅申報實務暨印花稅法講習會,講授營業稅相關法令、申報實務(含網路申報)、印花稅法與申報實務解析等課程,歡迎民眾、轄內營業人及其會計人員、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等踴躍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線上報名參加。 該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檢舉虛報薪資案,隨後又撤案,撤案緣由係因檢舉人從事非固定性工作或臨時工,接洽人為工頭,檢舉人不清楚其僱傭營利事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於接到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後,未經查證即向該所提出檢舉。 因此該所特別呼籲民眾,懷疑自己被虛報薪資時,請先向開立扣繳憑單之單位查證,如確實有被虛報之情事,再檢具體事證,諸如:在他單位工作證明、領取薪資資料或在學、服役、出國等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提出檢舉。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民眾查調個人所得資料時,或接獲國稅局核發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如發現有非任職單位或不明來源之薪資所得時,可先向開立扣繳憑單的單位查證,若係因重複申報或身分證統一編號登打錯誤等原因所致,請該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更正;如經確認被虛報薪資時,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檢舉。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當年度盈餘興建或購置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如於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或申請更正重行計算該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次日起3年內,發生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或變更原使用目的非供自行生產或營業使用,應就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目的之投資項目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減除或退還之稅款並加計利息。
溫槿(化名)申報溫爸爸遺產稅,遺產總額2,200多萬元,繼承人有四位,遺產稅額零,南區國稅局審核通過,發出核定通知書。 國稅局新聞稿 國稅局官員解釋,A公司原負責人和股東,明知將遭補徵高額稅款,卻聯手移轉鉅額資金至境外,並出售A公司資產給自己新設立的B公司,企圖掏空公司另起爐灶,留下鉅額欠稅。 該所說明,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期間為111年12月6日至112年3月6日,中獎人應於期限前兌領中獎獎金,別讓幸運之神擦身而過。
國稅局新聞稿: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合一稅2.0土地,應依規定限額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及土地增值稅
國稅局將相關事證,移請高雄分署聲請管收甲先生,最終甲先生同意簽訂分期繳納協議繳清欠稅,並提供個人名下不動產作為擔保。 國稅局新聞稿 國稅局官員表示,出版商A公司漏報所得遭補徵鉅額稅款,A公司負責人甲先生雖然承諾補繳稅捐,不過立即變更A公司負責人,並申請停業,對後續補徵稅款置之不理,之後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時,甲先生名下已查無財產可供執行。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臺中市北屯區繼111年3-4月期、5-6月期連續開出特別獎1000萬元及111年7-8月期開出統一發票特獎200萬元,111年9-10月期又開出統一發票特別獎,此次中獎人係購買麵包、飲品241元,並使用會員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就幸運中了1000萬元。 國稅局新聞稿 該局說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於繳清遺產稅應納稅額前,如有必要先行移轉部分遺產者,得提供符合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規定之擔保品,經國稅局查證確實可供納稅擔保,且對遺產稅款之徵起無影響時,即可先行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九龍城區近年迎來了許多重大的變化,例如啟德新區的發展、啟德體育園和中九龍幹缐的興建、港鐵屯馬線全線的開通、以及多個舊區重建項目的落成與啓動,這一切的改變都是為了提升區内居民的生活質素,把九龍城區打造成一個更宜居的社區。
- 其子嗣後出售該房地時,取得成本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400萬元)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認定,不可以合約價1,000萬元申報成本。
- 該局呼籲,網路銷售貨物,如為收款後再出貨,除符合上述得於鑑賞期過後始寄送發票者外,業者務必於收款時,先行開立發票,隨貨附寄予消費者,以符規定。
-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訂於111年12月09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至11時40分,於該所4樓會議室舉辦營業稅申報實務暨印花稅法講習會,講授營業稅相關法令、申報實務(含網路申報)、印花稅法與申報實務解析等課程,歡迎民眾、轄內營業人及其會計人員、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等踴躍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線上報名參加。
- 例一:李君108年以新臺幣(下同)600萬元購入A房地,於111年以700萬元出售予其子,有相關交易價金支付流程證明,於申報贈與稅時,國稅局依相關資料核認屬買賣,李君應於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當年度盈餘興建或購置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如於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或申請更正重行計算該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次日起3年內,發生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或變更原使用目的非供自行生產或營業使用,應就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目的之投資項目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減除或退還之稅款並加計利息。
- 例二:王君於105年以1,000萬元購入B房地,於111年以相同金額出售予其子,無價金支付流程證明,申報贈與稅時,其雖以「買賣」為原因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經國稅局核實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認定為贈與房地,依贈與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核定贈與總額為400萬元,王君可免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若於繳清稅款前有先行處分遺產之需求,應儘速向國稅局辦理擔保相關事宜,以避免因逾期未繳納遺產稅而遭加徵滯納金、利息及後續行政執行。 國稅局新聞稿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確保租稅債權、公平課稅,國稅局將加強調查積極清理欠稅,對於有繳納能力卻刻意隱匿財產的欠稅人,將追查所得、財產動向,並將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運用,呼籲欠稅人勿心存僥倖,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近日有公司詢問,其係以租賃為業,如購置汽車出租予顧客使用並收取租金收入,該購置資產是否得申請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的租稅優惠? 一、有支付價款之事實,且經國稅局核認屬買賣案件:不論有無交易所得,於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30日內,出賣人(即贈與人)應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國稅局新聞稿 該局說明,營業人經營網路銷售貨物,如在網路上公開明白揭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於鑑賞期7日內可無條件退回商品,並將發票號碼載於發貨單者,可於鑑賞期過後始寄送發票,除此以外,仍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於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但是發貨前如已收取貨款,即應先行開立發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網路銷售貨物已是流行的行銷方式,不過千萬不要輕忽開立發票的時間點,避免消費者誤會業者沒有依照規定開立發票。
國稅局新聞稿: 政府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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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請民眾消費時多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可免除發票蒐集整理,並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好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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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因應納稅額較鉅,一時繳納現金有困難,而遺產內又無銀行存款,如想要出售部分遺產以繳納稅款,得提出確切納稅保證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即可先行處分部分遺產。
- 該局說明,營業人經營網路銷售貨物,如在網路上公開明白揭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於鑑賞期7日內可無條件退回商品,並將發票號碼載於發貨單者,可於鑑賞期過後始寄送發票,除此以外,仍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於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但是發貨前如已收取貨款,即應先行開立發票。
- 該局說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於繳清遺產稅應納稅額前,如有必要先行移轉部分遺產者,得提供符合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規定之擔保品,經國稅局查證確實可供納稅擔保,且對遺產稅款之徵起無影響時,即可先行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