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申請10大伏位
如果你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1996年5月15日通過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解釋而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士,你便是「中國公民」。 一般來說,如果你是在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生,並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不論你現在是否持有或曾經持有外國護照,你可能是一個中國公民。 如屬申請證件服務站遞交的申請,申請人須用易辦事、八達通或轉數快在申請證件服務站繳付申請費用。 如申請人須提供補充文件,則會被指示到櫃檯核實文件並須於繳費處以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現金或劃線支票繳付申請費用。 如申請人是在內地出生,他/她必須在「出生地點」內填上出生省份。 當申請人透過「申請證件服務站」遞交有關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新護照領取日期和地點。
申 請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 無 論 是 院 舍 照 顧 服 務 或 社 區 支 援 服 務 均 是 免 費 的 。 負 責 轉 介 的 社 工 及 處 理 申 請 的 職 員 均 不 會 向 申 請 人 或 其 家 屬 收 取 任 何 手 續 費 。 你 不 用 預 先 登 記 ﹐ 到 有 需 要 時 才 申 請 還 可 以 。 現 時 申 請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 包 括 院 舍 照 顧 服 務 及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 是 根 據 長 者 的 實 際 健 康 情 況 及 服 務 需 要 而 決 定 的 。
哪裡申請: 申請後
短 暫 的 住 宿 期 滿 後 ﹐ 長 者 會 重 返 家 中 居 住 ﹐ 由 護 老 者 繼 續 照 顧 。 所 有 政 府 資 助 的 安 老 院 舍 及 護 養 院 均 提 供 短 哪裡申請 暫 住 宿 照 顧 。 每 位 長 者 一 年 內 的 住 宿 期 最 多 共 42 天 ﹐ 可 分 期 多 次 使 用 。 就 個 別 長 者 或 照 顧 者 的 需 要 ﹐ 可 為 長 者 申 請 延 長 入 住 期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如選擇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申請人須另提交已填妥的付款表格(ID 853A)。 如果申請人親身前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遞交申請,應攜帶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 如以郵遞形式申請,則須提交證明文件的影印本連同申請書、相片及支票;影印本的大小以A4紙張(210毫米乘297毫米)為標準。 如以郵遞或投遞形式申請,則須提交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除外)的影印本連同申請書、相片及支票;影印本的大小以A4紙張(210毫米乘297毫米)為標準。 請在領證時出示身份證及已遞交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便核實。 如果申請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申請人須於遞交申請時一併提交已填妥的「在香港以外領取護照表格」(ID 853A)及在申請表(ID 841/ID 842)上填寫相應領證辦事處的數字簡碼。
哪裡申請: 申請手續
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為十一歲以下兒童首次申請護照時,應同時遞交該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 申請人/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可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代為領取新護照。 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帶備填妥的書面授權表格(ID678),表格上須清楚註明代表的全名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申請者若對其公屋申請被取消資格有任何異議,須於房屋署發出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上訴,否則房屋署將不會考慮其上訴。 當事人如果堅持覺得鑑定報告有疑慮或錯誤,可以把握時間,在「30天內向轄區覆議會提出覆議」,超過30天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訴訟時,向法官請求「再次申請鑑定」。 初判表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