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要幾份5大伏位
有了這一層的理解,我們就可以知道如何用最簡單的方式來寫下和解書。 和解屬於民法上的其中一種「契約」,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和解一定要簽和解書,或是要錄音、錄影,只要雙方點頭同意和解條件,和解就會生效。 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雙方均不申請時可由利害關係人申請)。
證人簽章,並沒有限定必須在協議書作成時同時為之,在離婚協議書簽訂後、申請離婚登記前加簽或加蓋也可以(註9)。 (1)雙方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對外債務」 ,特別是常見的夫妻間相互「作保」(幫對方擔任保證人、以名下房子或土地幫對方設定抵押)問題,還有近年常見的「卡債」(信用卡的正附卡持卡人相互負有保證責任)問題。 對外債務問題如果沒有處理,即使離婚,仍究是藕斷絲連、禍害遺千年,因為妳(你)可能還得為對方在婚姻關係中,甚至是離婚後(例如,忘了把卡給剪了)留下的龐大債務,「繼續」負責。 子女扶養費也是由當事人一方給予他方財產的約定,但目的是作為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用。 我國實務認為,當事人離婚後也不免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當事人可以向他方訴請分擔扶養費。
協議書要幾份: 分割繼承登記是什麼?
另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分割點界址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至於面積超過十公頃者,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土地分割複丈費按分割後筆數計算,每筆以新台幣800元計收,申請人如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分割點界址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和解當天可以請保險公司理賠專員陪同,若專員真的無法到場,建議把對方要